[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渝万铁路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三篇安全质量管理部(下)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渝万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1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3质量管理制度……………………………..5工程质量检查……………………………..8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10奖励与处罚………………………………11附则……………………………………12
中铁二局渝万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确保管段内全段创优,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辖管段内的工程质量活动。
第二章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
3、质量管理依据
3.1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等。
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办【2008】
70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
)。
3.3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渝黔安[2012]42号《关于印发〈渝黔、渝万铁路标准化管理文件汇编〉的通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设计文件和股份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司安质[2005]139
号)。
4、质量方针:
坚持标准、严格规范;硬化合同,履行承诺;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强化管理;样板引路,全面分阶段。
5、质量总目标:确保部优,争创国优。确保承建段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铁道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速度开通的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5.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5.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确保桥隧主要承重结构、无砟轨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5.4杜绝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减少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杜绝工程质量隐患,有效克服质量通病。
5.5竣工文件资料真实可靠、规范整齐,实现一次验收交接。试车最高检测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5.6质量分解目标:
a)杜绝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b)单位工程施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c)一次开通成功,基础设施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的要求;
d)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洁,实现一次交验合格。e)对完成的路基工程、桩基、桥涵、隧道、浆砌片石及砼圬工等质量自检检测率达到100%。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6、为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图中铁二局渝万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党委书记
总工、安全总监副组长常务副经理副组长分部经理
副
总
工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划财
务
部综合部分部总工部副经
理部工程部
组长:邓文华
副组长:胡运春、王洪涛、罗恒富、鲜晓彬、黄梅、刘清忠、李轮思、赵毅、周先礼
成员:彭磊、刘士恩、王本良、黄铁、张正亮、王兵、谢得志、王晓东、文品军、郑苏霞、唐诚、龚潇鉴、刘长斌、蒲永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由安质部长组织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3-53558018
6.1领导小组职责:
6.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质量活动。
6.1.2组织制定质量年度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分解质量指标以及明确实施保证措施。
6.1.3指导和监督分部质量领导小组的工作。
6.1.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奖优罚劣。
6.1.5讨论决定处置有关质量的重大问题。
6.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6.2.1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6.2.2积极推行工程创优活动,并经常进行宣传和指导。
6.2.3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质量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质量的措施。
6.2.4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传递有关质量方面的信息。
7、各分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齐质量管理人员。
7.1各分部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置较高素质的质检工程师或质检员,做到机构齐全,制度完善,组织到位,人员落实,责任到人。
7.2各分部对质检人员的工作要建立考核制度。对在工作中做出
成绩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应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调离质检岗位。
7.3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和敢于坚持原则,并通过质量检查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4质量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权、停工整改权、越级反映情况权。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设计和规范作业的现象,应责令其纠正;遇有影响建筑物基础和结构质量的情况,质检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
7.5领导小组应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如发现对质检工作设置障碍或对质检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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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处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