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业风险分析与防范

一方面,与经销商盲目合作。在汽车金融信贷业务推出的初期,合作伙伴以生产厂家及其特约经销商为主:其后与生产厂家没有隶属关系的大量的民营经销商纷纷出现。多数将车辆挂靠在经销商的借款人认为他们是租凭经销商的汽车,虽然到银行办理了有关手续,但观念上只认为同与经销商是租凭关系,而没有形成同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意识。还有,贷前调查不细致,不能获得客户准确的信息资料。仅仅关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职业和工薪收入证明情况,放松了对借款人的其他方面的调整。有的银行信贷经办人员对借款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都未进行核实,致使借款人轻松地获得大大超过其还款能力的借款

另一方面,贷中审查偏松,有的流于形式。对借款主体还款能力的审查把关不严,对各种还款能力的证明缺乏有效识别,提供的个人收入证明与个人税单显示的收入不相匹配:有的借款人月收入数不足以偿还月还款额;还有的汽车贷款控制违反规定,首付款比例过低,造成变相零首付的事实。此外,货后跟踪检查不落实。缺乏有效贷后监控机制,对所贷款项是否真正用于购车、购车后是否及时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满一年后车辆是否及时续保等问题落实不到位;计算机技术手段跟不上业务快速发展的步伐,信贷管理系统综合功能不全,错过贷款催收的有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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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消费信贷中由于借款担保措施不到位、担保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担保物贬值、损毁等也会造成风险即担保风险。一是合作汽车经销商风险。在经销商提供担保与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下,绝大部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客户均由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向经办行推荐,银行处处受制于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不利于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二是保险风险。借款人的汽车是作为烦担保抵押给保险人的,一旦借款人产生信用危机,拒绝偿还银行贷款,那么保险公司的履约保险是银行避免损失的惟一保障,而保险公司则在处理抵押物后才会履行保险义务,所以既无法保证索赔的速度,赔偿金额也难以及时落实到位,保险公司赔付率很低,形成贷款风险。三是抵押物风险。汽车贷款以车作为抵押物,随着车价贬值严重和车辆的流动性,一旦客户无力还贷、故意以汽车抵贷款或恶意逃债,银行追索将十分困难。汽车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

信贷市场的利率风险信贷市场的利率风险主要是体现在贷款利率上。首先,我们都知道在汽车信贷中一般是采用浮动利率作为贷款利率,这会造成消费者的质疑以及他们的“心里不踏实”,他们宁可选择稳妥的一次性付款而放弃带有不确定性的商业贷款。其次,国家的宏观调控对客户的竞技利益有着很大的影响。全球汽车销售量中的70%是通过融资贷款销售来完成的,目前中国汽车消费贷款只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中国汽车行业疯狂增长5年,汽车价格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递减,以买一辆车为例,70%的钱来自贷款,选择3年或5年还清,如果2年过去了,贷款还没有还清,车价就跌了3成,再加上这两年,银行贷款利率不断提高,许多消费者都会认为贷款不划算进而放弃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