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长中心组研讨发言:在“全周期管理”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是必须牢牢守住的红线、底线、生命线。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领域多、波及范围广、责任链条长,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全面性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隐患都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应加强全周期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超前管理”“关口前移”,以此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安全生产中的“全周期管理”,是着眼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理念,就是把安全生产视为一个动态、开放、生长的生命体,对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包括事前预防、事发预控、事后总结等环节,旨在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全周期源头治理,就是要强化从“防事故”向“管源头”的风险管控转变,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突出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隐患处置等内容,以实现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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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坚持关口前移,落实双重预防。发挥网格化、智能化、专业化优势,实现公共安全隐患点排查科学化。要强化新兴技术赋能作用。探索“人防+技防”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开展大数据感知设备的规划和布局,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场景先行先试融合新技术应用。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畅通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打造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数字平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实战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突能力。要落实双重预防。新修订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将双重预防机制纳入法律范畴,明确规定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识别风险、确定风险、控制风险、及时治理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及失效环节等形成的事故隐患,实现把风险管控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有效提升整体防控能力,从源头基础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坚持压实责任,加强管理监督。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行业监管、企业主体、全员岗位四方责任,促使各相关主体形成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压力和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在反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管力度。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晰责任分工,全力破解因职能交叉与缺位造成的监管盲区。出台相应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专业督查机制,动态督导各方责任落实,对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提升法治的震慑力。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面对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的大量出现,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技术标准,明晰安全监管责任。此外,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