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文物执法与安全工作材料

关于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

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全市辖7县1区,116个乡镇,总人口260多万,面积2.7万平方公里。地处黄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沟壑区,南部原峁相间,北部为半沙土丘陵,东部为子午岭原始次森林,马莲河、蒲河、葫芦河三大水系贯穿全境。我市境内各个历史时期的文物遗存十分丰富,现已发现各类文物遗存3792处,占全省五分之一多,为甘肃省文物大市。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85处。全市现有9所博物馆和7所纪念馆,馆藏文物30070件,其中一级文物200件;二级文物661件;三级文物4969件;一般文物24240件。馆藏文物占全省七分之一多。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田野文物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改变文物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我们把文物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大气力常抓不懈。首先,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安全责任。及时下发、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文博单位主要领导为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及时安排部署,采取可行措施,

将文物安全工作时时抓紧,事事抓牢。并在每年的冬季、春季防火、汛期防汛、防雷以及“五一”、“十一”等每一重点时段,都对文物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力度,督促落实。其次,结合重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在每半年文物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坚持到各文物保护单位突击检查、抽查,狠抓文物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县(区)都能够按照文物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的内容和要求,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基本形成。各县区博物馆管理规范;各县(区)普遍加大了对文物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安全保护能力和处臵突发性灾害事故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基本实现了馆藏文物绝对安全和野外文物基本安全的目标。

在文物行政执法方面,我们以政府为主导,文化部门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一是抓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文化遗产日”和“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各县区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散发彩页、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或在报纸、电视上设立专栏,以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为侧重点,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文物案件的相关工作。盗墓等涉文物案件发生后,及时逐级进行汇报,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专业人员多次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开2

展相关的文物认定工作,支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工作。三是实行联防联控,开展专项行动。在2011年,与市、县、乡政府、公安部门联合对宁县早胜西头村文物安全事件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管护,落实措施,保障安全。与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止目前,已到早胜西头村实地督查古墓葬盗掘案件7次,坚决打压古墓葬盗掘的高发势头,有效地遏制、打击文物犯罪。同时,组织对全市文物行政执法证件统一进行核发,做到规范有序,持证上岗。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依法查处文物行政案件,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有效保护,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事件,有效稳定了事态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

在配合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中,我们坚持文物工作方针,注意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既支持、配合了重点工程建设的开展,又有效抢救保护了地下文物。

二、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文物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在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整体保护能力和文物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文物保护经费紧缺。我市为甘肃省文物大市,全市3

投入文物保护的经费不足30万元,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省财政的投入,要求地方配套的经费不到位,使得很多保护修缮工作难以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上不安排修缮费,部分文物流散在民间,没有经费进行回收,部分古石刻文物仍在露天存放。

二是部分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科学研究和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了解,重开发利用,忽视文物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是文物流通亟待规范。现在市场流通的文物在出售之前几乎不到文物部门进行审核、备案,文物经营企业对自己的经营状况也没有任何记录。文物部门在这方面的监管没有有力的法律支撑。导致文物市场经常存在大量来源不明的文物,这样就为出土文物进入市场流通提供了便利,使一些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走私到海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是城镇开发建设和文物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文物保护法》规定,施工期间发现文物要立即停工,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组织考古发掘后方可继续施工,考古发掘经费由建设方出。但是建设方和施工方一是不愿出钱,二是怕延迟工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采取隐瞒不报,回填掩埋了事,有的甚至把文物占为己有,文物部门工作非常被动。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增强行业法律可操作性,让文物法对犯罪分子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二)明确文物市场执法主体与管理权限,避免多头管理,相互掣肘

(三)文物市场管理登记应放到市县一级

(四)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公安、工商、文物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对市、县级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五)加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需要修缮的尽快修缮保护,能收回的及时收回管理

(六)大型基本建设必须进行前期文物调查与勘探,以免造成文物的损失和流失

第二篇:庆阳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庆阳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源的监督管理,防治辐射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伴有辐射项目建设和其它伴有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辐射环境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辐射环境管理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各类伴有辐射的建设项目、设施的环境日常监督和管理以及物件的申报与建档;

(二)负责对伴有辐射的项目和活动导致的环境影响组织进行监测;

(三)参与辐射污染事故及从事纠纷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辐射物质运输工程中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开展放辐射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臵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辖区的辐射环境日常监管工作,督促落实涉源单位用源安全,建立放射源的登记、使用、退役、废弃处臵的管理台帐,实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及时报告检查结果。

-1第九条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的场所和射线装臵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的场所,在其新建、改建或扩建时,场所的辐射监测、辐射屏蔽以及按规定对生产的放射性废物的收集、包装、贮存的设施设备,包括放射工作场所入口控制设备、安全连锁装臵、报警装臵或者工作信号等均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市放辐射监理站和县(区)环保局受市环保局的委托,分别负责组织开展辐射类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市放辐射监理站和县(区)环保局书面报告开工建设情况,并定期书面报告“三同时”执行情况。第十一条市放辐射监理站和县(区)环保局在“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三同时”执行不到位、尚未构成环境违法的行为,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书面报告市环保局。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依法进入试生产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应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在验收监测或调查期间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书面报告市环保局。

第三章许可证及备案管理

第十三条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的单位,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市环保局提供以下材料报省环保厅统一办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电子版填写打印,加盖公章,一

-3与防护培训合格证);

4、经使用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备案材料(备案表、告知表);

5、移出地省辖市或县(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预备案意见;

6、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7、辐射安全防护规定

(三)射线装臵出市作业

1、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射线装臵异地使用备案表;

3、经使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备案的证明材料;

(四)射线装臵入市作业

1、射线装臵作业单位申请材料,使用单位证明材料;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操作人员登记表及人员资质复印件(操作上岗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

4、移出地省辖市或县(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预备案意见;

5、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6、辐射安全防护规定

第四章工作场所及个人防护管理

第十五条销售、使用、贮存等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臵的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入口处要设臵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联锁报警装臵或工作信号,并在作业区周围设臵安全警戒线。

第十六条用源单位应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5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程序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接受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使用放射源、射线装臵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放射源和射线装臵闲臵或废弃后三个月内将废旧源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废并交集中贮存;完成交送后,应到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产生辐射污染的单位,应当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资料汇总报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代为监测。

第二十三条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工作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和运输工具上设臵警示标志。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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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南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2006年南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南京市文化局(市文物局)(2006年10月30日)

根据江苏省文物局的统一部署,现将南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2006年,南京市以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文物行政执法,重点做好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从2005年11月中旬起,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围绕加强全市文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开始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政务信息公开规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经过了两次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在全面完成梳理•南京市市级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今年5月,先后陆续正式出台,初步形成了市文化局(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

这一制度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行政决策。它包括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和•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其核心是推进决策民主,控制行政权力。重点是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第二,行政执法。它包括了•市级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市级文化(文物)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其核心是:(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布全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便于他们监督。(2)设定科学、民主、公正的行政执法程序,即: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的行政参与权,确保文化(文物)行政执法的公正和透明,保护公民权利。(3)建立全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条块结合的评议考核机制,包括综合评议考核制度和日常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4)落实责任,关键是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政执法行为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是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基础和关键。因此,•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核心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取本机关政务信息的权利。围绕这个基准点,我们对政务公开责任制、公开内容和程序、突发公共文化事件的信息公开、监督与救济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强调,凡是公开义务人违反本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的都将受到行政处分。

第四,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是作为•南京市文化(文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附件,一并印发的。这项制度除了对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容、时间和考查方法进行了规定外,重点强调了,(1)坚持三项制度,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制度和举办法制讲座制度;(2)局长办公会,不定期专题研究解决全市文化(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3)从今年起,每年度组织一次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上述制度今年5月陆续在依法治市综合网和中国南京网发布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不完全检索,先后被中国法律资源网、文化政策图书馆、法意网等60多家法制、律师或招商投资咨询网站录入,并把它作为南京市文化行政机关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改善南京文化投资环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热点文章向网民推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两次介绍了我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咨讯。

二、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建立和完善执法队伍

经过认真梳理,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18项、行政执法依据25项、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88项(文化53项、文物35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行为21项。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注:以六城区为例)行政执法主体依据41项,行政执法依据75项(其中文化文物25项、新闻出版19项、广播电视31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245项(其中文化80项、文物26项、新闻出版74项、广播电视65项),其他行政行为22项。

在此基础上,针对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维护文物安全形势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决定利用现有编制,在原文物行政执法小组的基础上,组建了南京市文物行政执法队,由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市文物局局长张年安直接分管,总人数35人,其中市文化局(文物局)16人,各区县文化局19人,全体队员都具有行政执法资质。其目的是:整合市和各区县的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大力提高全市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市和区县联动、快速处置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制度和机制,更有力地依法保护文物。其性质是: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而是在全市文物保护形势严峻、行政执法体制面临改革和我市文物行政执法相对薄弱的三重背景下成立的全市文物系统内的应急性临时性的行政执法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制止和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受理对全市文物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组织联络、协同市和区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文物行政执法联合行动。

三、文物、公安实现报警、处置、保护“三联动”,初步建立了联合打击文物犯罪的工作机制

针对今年我市文物违法案件和暴力抗法有所上升的趋势,我们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根据•南京市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2005—2007年全省文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宁文物字„2005‟32号)的规定,今年4月18日,我们会同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文物保护知识培训班”。市和各区县文化局文物干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文保处、刑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办、劳教委、14个分(县)公安局的分管领导,各分(县)公安局经文保、刑警、治安、派出所领导等110多人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南大历史系贺云翱教授、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研究员、市博物馆华国荣副馆长,分别就南京地区的历史文物埋藏现状、文物法律法规、南京文物保护区域和全市文化(文物)与公安机关协同处置文物现场等内容,结合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的实际,进行了生动的讲授。参训人员一致反映,通过这次培训,在文物法制教育和文化艺术方面受益匪浅,对加强文物、公安两个系统人员的联系与合作,共同保护文化遗产、打击盗掘古墓葬等犯罪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在张年安书记和市公安局黄新国副局长的带领下,文物、公安联合对南京地区重要墓葬区域进行了调研。据调查:南京地区重要墓葬区域有14个:(1)玄武区—明代功臣墓葬区;(2)下关区—幕府山古墓葬群区;(3)栖霞区—六朝陵墓区;(4)雨花台区—铁心桥古墓葬区;(5)雨花台区—雨花台古墓葬群区;(6)雨花台区—西善桥古墓葬区;(7)江宁区—汤山史前遗址区;(8)高淳县薛城史前遗址区;(9)鼓楼区—石头城遗址区;(10)六朝宫城及御道遗址区;(11)南唐宫城及御道遗址区;(12)明代宫城及御道遗址区;(13)内秦淮河两岸十朝遗存区;(14)经考古发现的将军山沭氏家族墓葬区。根据上述重要墓葬区域的古墓葬分布情况,市公安局确定玄武、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高淳、秦淮、鼓楼、溧水9个区县为重点地区,要求各分(县)公安局会同当地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按照“市公安局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所辖区域内所有古墓葬的分布,查明情况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古墓葬及重点文物的保护措施。全市文化(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将本辖区内田野古墓葬和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视线,形成工作机制,实施长期重点防控。

同时,我们和市公安局联合派员赴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地区,就如何发动群众进行文物防护工作、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举报、破案奖励机制等课题进行了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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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部署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4月8日,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物局等16个部门参加的xx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市的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xx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普查工作。目前,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全力推进文保单位修缮保护和利用工作。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国保单位侍王府维修工程与展陈更新工作。目前除了西院四进与照壁之外,已基本完成侍王府本体的维修。内部展陈方案第二稿已经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论证,室外环境优化方案已委托编制。二是省保单位滕氏宗祠维修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三是省保单位李友邦将军办公处旧址、邵飘萍故居维修方案经省文物局批准,完成工程公开招投标,目前已进场施工四是省保单位鹿田书院完成屋面翻漏,已移交双龙风景区管委会管理五是市保单位将军楼的陈列设计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陈列方案初步设计

3.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在今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我市共有1处古墓葬、9处古建筑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