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202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保障好退役军人为目标,持续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上半年已完成*个村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升建设,并已按上级工作要求上报验收材料,剩余*个村(社区)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将于今年*月份完成验收。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今年投资近*万元,实施退役军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对全县退役军人档案进行数字化全文扫描。三是合力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全县建档立卡对象*万人,截止日前,共采集信息*人,采集进度*%,审核通过*人,通过率*%。四是高度重视优待证制发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筹备,定期深入基层指导,统筹协调推进优待证制发工作。截至*月底,全县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人数为*人,优待证发放*张,其余优待证正在制作中。五是推动“红耀江淮”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走深走实,常态化组织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大力推进优抚政策落实。一是及时发放优抚资金,做好关爱帮扶工作。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各种权益。上半年共发放优抚资金*万元、新农合费用*万元。二是做好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异地结算医疗补助工作,上半年共发放补助资金*万元。三是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
(三)服务退役军人安置就业。一是完成2022年度移交安置扫尾工作,持续开展安置“回头看”。2022年*月,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开展退役军人安置“回头看”,深入了解退役军人上岗情况、编制管理、同工同酬、单位评价、本人感受等,提前谋划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总结走访成果,建立闭环服务机制。二是认真执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及时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补助增资从2022年*月起执行,2022年春节前全部足额打卡到人。春节期间对企业军转干部和企业退休的2022年底前入伍的退役军人*人(不含条管部门)进行了全面慰问,共发放慰问金*万元,对*名遭遇特殊困难的对象进行了重点走访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元。三是*名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目前已就业*人,创业*人,参加技能培训*人,待业*人,复学*人,共打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万元。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开展招聘会*场。截至*月底,我县*所驾校共登记参加技能培训退役士兵*人,为全年任务数的*%;培训合格人数*人,培训合格率达*%。四是上半年移交接收*名转业士官,积极主动与县委编办、人社局、有关乡镇对接,起草了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方案,第一时间向县领导报告,近期拟提交县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五是进一步提升军休服务工作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
(四)扎实开展双拥褒扬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各类优抚对象慰问、“情系边海防官兵”、光荣牌悬挂、“爱心送进光荣门”等拥军优属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办好事办实事。二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遴选推荐*名优秀退役军人参加“全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三是加强散葬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与保护。全县共有烈士纪念设施*处,设立省级保护单位*个(县烈士陵园)、县级保护单位*个。现已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整修。四是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尊崇军人社会导向,增强全社会爱国拥军意识。五是清明节期间,开展“*奋进·清明祭英烈”专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者就近预约错峰开展烈士代祭扫,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线上祭扫缅怀先烈。六是积极协调解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和军人家庭困难救济、权益维护等实际问题,强化现役军人“三后”保障。大力支持配合全县征兵工作,优质完成兵员征集任务。
(五)涉军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强化政策法规引导,及时主动发声回应退役军人普遍关心的利益问题,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诉求,扎实做好对涉军群体风险防控工作。截至日前,共接到部交办信访件*件,厅交办信访件*件,电话来访*件,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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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进一步推进优抚安置各项政策落实。一是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确保下半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做好2022年度省下达的优抚对象信息核查、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报、部分优抚对象困难帮扶等工作。三是按时完成省市下达我县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伤病残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移交安置年度任务,落实“阳光”安置机制,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合法待遇。四是部署安排第六批部分城镇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工作。做好2022年*月、*月自主退役士兵报到接收工作。五是拟提请县政府调整县内企业军转干部2022年春节慰问费标准,与安庆市区、周边县(市)同步。
(三)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深入推进社会化拥军活动。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走访活动,对功臣模范、老复员军人、伤残和参战参试人员、烈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重复信访人进行重点结对联系走访。对信访对象生活和工作上遇到的困难给予关爱帮扶,做好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有力有效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驻地部队、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的工作。认真筹备、组织烈士纪念日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持续做好零散烈士墓迁葬整修保护工作,积极做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弘扬英烈精神,服务保障烈属权益,提升纪念设施管护水平,用心用情用力保护、管理、运用好红色资源,不断推动新时代褒扬纪念工作创新发展。
(四)协调推进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秘书机构设立、本地人武部副部长兼现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和部队派驻工作人员工作。有效发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作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建议市局协调地方县委政府落实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