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1〕1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抓实抓细监测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学校和谐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疫情防控责任。2021年自治县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监测期间负责指导全县各样本校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河池市、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要求。

各样本学校校长、疫情防控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是本地本校疫情防控的责任人。

(二)强化监测,预防为主

各样本校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及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师生日常体温监测。严格活动管控,监测过程中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定期做好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

(三)强化措施,快速处置

进一步改善疫情防控条件、储备防控物资、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三、主要任务

和工作措施

(一)完善一校一策疫情防控预案

各样本校要认真贯彻落实2月25日召开的全区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视频会议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要求完善本校疫情防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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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样本校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信息报送管理

各样本校如有被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医学诊断确认的师生病例,要按照当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报送,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