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药剂科药库工作制度
药品的采购操作规程
一、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做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我院参加内蒙古统一药品招标采购,除毒麻、精神药品及未招标品种外,所用药品为中标品种,招标药品必须按照统一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目录进行采购。
1、
常规用药根据his统计的月平均值及库存情况购买,特殊
用药根据临床实际药品使用情况购买。
2、
根据货源情况及时向药库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组提供信息,
根据需要调配各专业组药品,避免发生断药或药品积压情况。
二、票据管理1、
采购员认真审核发票中各项信息(药品进价、产地、规格
等)是否正确,是否有供货单位的印章。
2、3、
对有问题的票据,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每月月底做好药品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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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库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医院购药应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货。
二、首次供货的经营企业应确认其资质,留存供货企业营业执照、gmp证书、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与销售人员资质、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三、购进药品应有随行发票,做到票、账、货相符。入库单据保存15年备查。
四、验收药品时,应同时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规格、剂型、数量、标签、包装等,做到发票与药品相符。验收人员应根据原始票据,严格逐批查验药品。
五、药品验收入库原则上当日完成,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对贵重、毒、麻及有温度贮存要求的药品,必须随到随验,及时入库。
六、进口药品验收时,每一批号均要有盖有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出据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
七、退库药品应查验批号,确认为本库房发出的药品后,根据入库验收要求验收入库。
八、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外包装污染、盒内有破损、规格、数量不符等问题时,不得入库,及时与采购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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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库药品的出库复核制度
一、药品出库须双人复核,出库单与实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等与出库单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出库。
二、抢救用药品、临床急需药品及节假日药品的出库,如为单人发药则需要再次核对并双签字。
三、药品出库后,领药单位验收并签字,出库单一联交药房,一联库房留存备查。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七、对近期药品,应在“近效期药品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字。
八、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入固定货位及现品卡,及时入his药品库和物资管理系统,打印入库单交财务。
九、每月盘点时认真查验药品效期,近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