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第一,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形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近年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全民健康,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进展良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有所改善,重大疾病防治进展顺利,妇幼卫生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接近73岁,在发展中国家中处于领先水平。但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很不适应。因此,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尽快缓解和克服上述矛盾,是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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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关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框架,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组成,四位一体协调发展。其中,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是健全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网络,特别是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是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参与、兴办医疗机构;建设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是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以慈善事业为补充,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点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大幅度减轻群众药物费用负担。为了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还要深化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医疗服务与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人才队伍、信息系统和法律制度等条件,通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制度化,逐步实现其均等化,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把全民健康不断提升到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