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监管与服务问题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它不仅决定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其市场经济活动的规范,是监管所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的行政执法部门,也是解释并仲裁执行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的仲裁者。它依法确定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地位。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市场上的各种经济活动:检查处理经济违章,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它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服务经营者。

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着监管与服务不统一的现象,比如:有些基层工商所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差,对监管的目的还不够明确,执法的水平很是欠缺等问题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从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和完成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等,就必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统一,促进工商事业的发展。

市场监管,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履行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市场交易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退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工商部门的服务问题,所谓服务:一是指通过提供有关的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提高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政策水平。提高他们遵守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的自觉性。二是指监督管理本身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服务是为了更好地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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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如果监管与服务的目标不能统一,就会弱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整体的发挥,为此,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准确落实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理念,坚持依法监管为基础,以透明监管为核心,在监管的模式,方法,手段,措施上进行创新,加大监管与服务的力度,认真做好服务的每项工作,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

提高服务理念,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良好的服务,绝不能把监管与服务对立起来。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在现实生活中,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一个对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其市场经济活动毫无规则的国家,这就如难以想象一场足球比赛毫无规则一样,一场良好的竞赛必须是竞赛者不但接受规则而且接受解释与执行这些规则的仲裁人和裁决人,同理,一个良好的经济社会其成员必须有接受那些约束他们经济行为的一般条件并切实地遵循这些条件行事,于是就产生了对政府这一外在力量的需要,运用政府的权威,站在社会整体利益角度,全面地规范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一种可以用来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地修正规则的方法,用公正的权威来调解人们在解释这些规则的含义时所发生的歧见。强制那些不遵循有关规则行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顺从规则,实施这种外在强制功能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权威政府机构,这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就是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本身寓服务于监督管理之中的服务的诠释,这就是工商部门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理念。

我们一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挥职能作用,要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不断增强监管与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使监管工作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在监管过程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多作贡献,要为建立公平,公正,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要通过开展工商服务进社区,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市场助农等活动,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企业,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为优化经济服务,为推进和谐社会服务,为监管与服务相统一,促进工商事业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