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意见

为策应构建“四县一山”与中心城区协调发展的“大”城镇格局,以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大工业战略,提升我镇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增强我镇造血功能,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县委、县政府的总体思路,以工业化为核心,举全镇之力,集全镇之智,聚全镇之财发展工业,依托我镇优越的地理条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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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活民间资本投入,鼓励能人独资、合资办企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办企业。本镇民间资本办工业享受外资同类企业同等待遇。

3、围绕已经落户本县或周边地区的大企业产业配套做好文章,认真分析这些大企业的产业配套需求,结合我镇资源优势,因势利导发展一批为大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型企业,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产业集群

4、奖励发展大工业的有功之臣。对落户我镇的企业,镇党委、镇政府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奖励的同时,产生税收镇享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奖励给企业(期限5年)。对引资中介人奖励: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入园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民币,非入园企业奖1.5万元人民币;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入园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人民币,非入园企业奖1万元人民币;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万以上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第一年企业所产生的税收,镇享部分百分之十奖励引资中介人(仅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