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三农”问题的思考

一、目前是中国农村发展环境最好的时期

“春江水暖鸭先知”。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深感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是迄今为止最好的时期。从政策层面上,有了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从舆论氛围上,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2004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就农民增收问题下发文件,是历年来力度最大、反响最强烈的文件。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把中央1号文件誉为当前“三农”问题的“百科全书”、农民致富的“冲锋舟”,为之拍手叫好。

目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心系“三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谏言献策,专家学者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良言,各级干部也在大声呼吁,基层干部按照政策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正开始热火朝天的贯彻执行。但是许多基层干部,有个共同的感受是中央1号文件出台前大家千呼万唤,出台后又猛然不知如何下手抓落实,这反映出基层干部在做农村工作中如何科学理解领会中央精神、如何积极主动地落实中央决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但大家也感觉到,有两对矛盾需从政策层面解决。一是“三农”政策与各级基层落实之间的矛盾;二是“三农”问题的研究与实践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也会存在。因此,在政策的制订上,必须体现高效率、低成本、易操作;在抓落实上,必须是“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学者和研究机构既要有使命感,又要切忌片面性、理想化。实践者既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又要防止盲从和畏难情绪。

二、“三农”问题必须拆分细化逐项解决

“三农”是一个集合概念,它是农村、农业、农民的合称。农村是一个大概念,农业是一个产业,农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农民问题是“三农”的核心,解决农民贫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正如一位学者所言,“三农”问题急不得、慢不得。因其是历史造成,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积累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场经济的实践也证明,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科学、理性,从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瓶颈入手,拆分细化,逐项解决。

三、解决农村问题要三管齐下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出台了农村三项政策,即土地二轮承包期限三十年不变、减轻农民负担和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当前解决农村问题应该从三方面入手:

第一,当前应该急速出台土地“永佃”,使用权继承、抵押、转让的土地政策,建立一个能使土地迅速流转的平台,如建立农村政策性银行,赋予其经营货币和经营土地的职能

第二,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力度。改革开放二十年,仅城市建设用地一项,城市就从农村拿走增值的2万亿。1979–1994年的16年间实行农副产品剪刀差,农村就向城市贡献15000亿。目前,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金融资产不足30%,城乡差距越拉越大,现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与城市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4,这是建国以来差距最大的时期。因此,政府对农村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必须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议每年全国人大的例会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时,专题审议财政支持农村预决算执行情况。各级人大例会也照此执行,使财政支持农业制度化、法制化,不再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领导人的更迭而变化。力争在近年内将财政支持农业资金量由现在的占年度财政收入10%左右提高到16%左右,达到发展中国家的中上等水平。

第三,建立有效的农村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农村管理体制不仅是政治的需要,也是经济的需要。现有的农村管理体制特别是乡镇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的发展,乡镇政府被赋予越来越多的义务,官僚主义、机构膨胀、收费欲望强烈,因此必须重新构筑乡镇治理机制。现在有一种建议,撤销乡镇政府,从基层的实践来看,这种建议不现实。目前我国现阶段城乡二元结构和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突出,城乡人口比例4:6,城乡收入比例4:1;农村劳动力就业和社会稳定压力大。加之我国地理条件复杂,农村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脆弱,防灾抗灾任务繁重。需要有强有力的政权机器和政治动员能力,需要基层政府行使职能保护产权、维护法治、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乡镇治理机制如何设计。中央党校曾业松教授提出的“建立乡镇村一体的自治行政体系”的构想,很符合农村实际,就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方行政自治的思路和原则,使行政体制和自治体制结合起来,使乡镇政府具备更多的民意基础和责任意识。

四、解决农业问题要充分考虑产业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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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开展的有声有色,国家应该把它制度化、规范化。在解决了低保和养老问题后,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考虑自筹资金,国家适当补助的方式。

六、成立政策性银行为农村金融输血,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本金

目前农村的金融现状是既贫血又失血。邮政储蓄拿掉农村发展资金的一部分,四大商业银行拿掉农村的一部分资金,近年来从农村拿走的资金基本上都没有用到农村这一块,从而使农村发展资金极端匮乏。农民想拿到发展资金,贷款的成本要占到25%左右,即使是这样的贷款还很难拿到。报表上看县域存贷比在70%左右,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贷款构成,有人民公社时期转存到乡村的、乡村集体发生的债务、农业发展银行向粮食供销的政策性贷款,新发生、能够发挥效益的贷款量少得可怜。所以,建议金融体制改革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成立农村政策性银行。改变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职能,把农业发展银行改为农村政策性银行,农村发展银行过去是围绕着粮、棉、油的购销而设立的银行,对这种银行进行改造,并把农业银行过去承担的扶贫资金、贴息资金划归农村政策性银行,把现有的各部门支持农业的资金归口到农业政策性银行当中。(2)农业政策性银行可以收购或者划拨现在农行下面的营业所,把它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3)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当兼有经营农村土地的职能,实现土地的流转,把土地盘活。现在有很多人提倡实行土地私有化,目前条件还不具备。但可以将农民土地使用权实行继承、转让、抵押等,这需要建立一个中介组织,这个中介组织由农业政策性银行来担任,来行使这个职能。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家开发银行的做法,只给资本金,给政策,不给它贴息,让它自己来进行运作。(4)加大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允许集团资本进入农村信用社,允许民间资金参股信用社,扩大规模,增加实力,使之真正成为农民的银行。(5)放开农村的金融市场,允许兴建合作金融组织。我国2.3亿户农民,仅仅靠一家农村信用社来解决农村的金融问题是不现实的。应该允许民间金融组织的存在。(6)加强金融监管,成立金融组织保险公司,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