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维修养护制度[模版]

水库管理所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工程养护应做到及时消除表面的缺陷和局部工程问题,防护可能发生的损坏,保持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

2、工程修理分为岁修、大修和抢修,其划分界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a.岁修。水库运行中所发生的和巡视检查所发现的工程损坏问题,每年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局部改善。

b.大修。发生较大损坏或设备老化、修复工作量大、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问题,有计划进行整修或设备更新。

c.抢修。当发生危及工程安全或影响正常运用的各种险情时,应立即进行抢修。

3、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4、管理单位根据检查和监测结果,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编制次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计划批准后应按计划进行维修养护。

5、工程的维修养护应由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施工单位承担,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6、工程完成后,应按要求组织验收

7、凡影响安全度汛的修理工程,应在汛前完成;汛前不能完成的,应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

8、管理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批准下达的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确需调整的,应提出申请,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9、工程维修养护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二、工程养护

(一)坝顶、坝端养护

1、坝顶养护应达到坝顶平整,无积水,无杂草,无弃物;防浪墙、坝肩、踏步完整,轮廓鲜明;坝端无裂缝,无坑凹,无堆积物

2、坝顶出现坑洼和雨淋沟缺,应及时用相同材料填平补齐,并应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坝顶路面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坝顶的杂草、弃物应及时清除

3、防浪墙、坝肩和踏步出现局部破损,应及时修补

4、坝端出现局部裂缝、坑凹,应及时填补,发现堆积物应及时清除

(二)坝坡、坝区养护

1、坝坡养护应达到坡面平整,无雨淋沟缺,无荆棘杂草滋生;护坡砌块应完好,砌缝紧密,填料密实,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冻毁或架空现象

2、干砌块石护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及时填补、楔紧脱落或松动的护坡石料。2)及时更换风化或冻损的块石,并嵌砌紧密。

3)块石塌陷、垫层被淘刷时,应先翻出块石,恢复坝体和垫层后,再将块石嵌砌紧密。

3、混凝土或浆砌块石护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清除伸缩缝内杂物、杂草,及时填补流失的填料。

2)护坡局部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时,应及时采用水泥砂浆表面抹补、喷浆或填塞处理。

3)排水孔如有不畅,应及时进行疏通或补设。

4、堆石或碎石护坡石料如有滚动,造成厚薄不均时,应及时进行平整

5、

草皮护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常修整草皮、清除杂草、洒水养护,保持完整美观。2)出现雨淋沟缺时,应及时还原坝坡,补植草皮。

6)对无护坡土坝,如发现有凹凸不平,应进行填补整平;如有冲刷沟,应及时修复,并改善排水系统;如遇风浪淘刷,应进行填补,必要时放缓边坡。

(三)排水设施养护

1、排水、导渗设施应达到无断裂、损坏、阻塞、失效现象,排水畅通

2、

排水沟(管)内的淤泥、杂物及冰塞,应及时清除。

3、

排水沟(管)局部的松动、裂缝和损坏,应及时用水泥砂浆修补。

4、

排水沟(管)的基础如被冲刷破坏,应先恢复基础,后修复排水沟(管);修复时,应使用与基础同样的土料,恢复至原断面,并夯实;排水沟(管)如设有反滤层时,应按设计标准恢复。

5、

随时检查修补滤水坝趾或导渗设施周边山坡的截水沟,防止山坡浑水淤塞坝趾导渗排水设施。

6、

减压井应经常进行清理疏通,保持排水畅通;周围如有积水渗入井内,应将积水排干,填平坑洼。

(四)输、泄水建筑物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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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维修

工程损坏,不能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工程维修时,应由相应技术设计部门进行设计,报主管部门审批,由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我库管理所负责工程维修的上报和施工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当发生危及工程安全或影响正常运用的各种险情时,应立即进行抢修。抢修应通知主管部门,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建立技术责任制。险情过后,应马上进行工程维修上报,对出险工程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