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

襄垣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为及时掌握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襄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山西省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性。重要信息要早报快报,早发现、早整理、早收集、早报送。紧急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性。信息内容要坚持实事求是,表述、分析务求准确,做到内容真实,数据精确。

(三)实效性。信息通报以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保障服务。

第二条信息报送主体

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第三条报送内容

(一)月报和简报

月报内容。要及时统计汇总本乡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实施方案的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河长制运行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并填写进展报告表,提出进展情况报告。

简报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的基层动态、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等可通过简报形式予以报送。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情况;

2.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成效成果;

3.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4.反映本乡镇河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二)报送时间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第六条

依法依规追责

在具体工作中违反本制度,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