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省适应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发展。到2008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9200多家,入社成员47.6万个,带动农户354万户。目前,全省有55个市、县(市、区)经农业主管部门批准,民政部门登记,依法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合作社联合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建设成果日益显现,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在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表明,建立合作社联合会是提升合作社自我管理能力的需要,是提升合作社竞争力的需要,是拓展合作社外部合作渠道的有效载体,在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围绕充分发挥职能,规范内部运作。按照为会员服务的宗旨,根据需要建立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则,明确会员的权利和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快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如余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立了理事会联系会员制度,永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理事会内设产品开发销售部、政府衔接部、对外交流宣传部、财务监督审核部、协调调节部、技术培训部六个机构。秀洲、瑞安、慈溪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有按照区域建立会员小组,有按照产业类别建立蔬菜、粮油、植保、畜牧、水产等产业分会。

2.围绕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开辟信息服务渠道。联合会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络和农民信箱,及时将政府和部门的政策信息“上情下达”和合作社要求希望“下情上报”,及时收集发布农产品产销方面的动态性、预测性及供求信息,引导会员生产经营,为合作社提供快捷有效的信息服务。如永嘉县创办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瑞安市创办农联网站,建立和申请注册统一的商标和条形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系统;温岭市建立合作社联合会门户网站,通过网站对会员单位进行形象宣传与产品推介,并开展网上技术培训与产品销售服务。

3.围绕搞活流通,开辟农产品营销渠道。联合会通过创办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组织会员参加农博会、利用农民信箱开辟网络销售渠道、统一申请注册商标和条形码等方式,帮助合作社宣传产品,参与营销,拓宽流通渠道,建立起相对稳定的产销关系,形成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如慈溪市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超市;海盐县以嫁接方式开设名特优农产品直销店;温岭市利用联合会服务中心展示展销功能,集合会员优质农产品,开展委托代销,发挥集中优势,开拓市场销售渠道;仙居县对各合作社生产的杨梅实行统一包装。

4.围绕凝聚发展合力,开辟公共服务渠道。联合会坚持开放办会的原则,积极承担合作社产品展示、委托代销、市场开拓、宣传推介、成员培训、业务代理、产品认证、项目申报、信息管理等职能,增强联合会的凝聚力。如嘉善、海盐、路桥等地合作社联合会建立了农民

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储备库,为会员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推进项目、农业信贷等立项和产品认证等,协助项目申报,对项目实施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永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立合作社产品项目库,将85家合作社的产品登记在册,纳入档案管理,进行集体推介。针对一些合作社无注册商标的现状,联合会统一注册“永农联”商标,供会员合作社使用。瑞安联合会指导和协助30多家合作社搞好变更登记工作,指导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合作试点。舟山市联合会筹建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为合作社开展金融服务。

5.围绕提升素质,开辟科技服务渠道。联合会与科研院所、有关部门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定期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使加入联合会组织的各会员合作社及其社员掌握科技信息,能够运用现代科学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难题。联合会还在增加产品附加值和推进标准化方面发挥作用。在生产过程中,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如嘉兴市秀洲区联合会与该市工商学校联合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管理人员的培训班,路桥区组织全体理事对会员进行走访,协同会员所在乡镇农办开展种植、养殖技术指导。

二、立足发挥作用,努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设水平

200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来浙江省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执法检查,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做好试验探索工作。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放到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增强生命力的重要位置,加强对合作社联合会建设的领导,积极推进,加快发展,发挥其功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把握一条主线,解决联合会定位问题

就是要牢牢把握为合作社会员服务这条主线。要围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新型主体,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骨干力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生力军这个目标,强化服务意识,把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牢牢扎根于服务上;要围绕政府关心、合作社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把单个合作社想做却做不好,政府部门想做又无暇顾及的事作为事业来做,提供切切实实的服务,以自身的有为扩大影响,创出品牌,增强联合会的感召力。

(二)夯实两个基础,解决联合会先天不足问题

1.理顺政府部门与合作社联合会的关系。合作社联合会建设,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在探索和创新一种新型的行业管理体制。各地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运转经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联合会开展信用合作、贷款担保、展示展销等业务,促进合作社联合会健康发展。同时,要按照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赋予合作社联合会一些职能,如:组织合作社开展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营销以及农产品推介等活动;组织合作社贯彻实施有关地方或国家农业生产标准;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的立项、农业政策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的制定;参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规程等制定;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合作社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合作社建设发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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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联合会协调发展合力。围绕做强做大,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去,跨区域建立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拓展经营服务内容,促进由比较单一的生产、销售领域向产、供、销、运、加等综合性跨行业、多领域发展。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的合理配置和整合、重组,着力培育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业绩上层次的优秀骨干型专业合作社。

4.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能力。围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和骨干成员的知识培训工程,培养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辅导员队伍,造就一批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的途径,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效用能力。围绕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制度优势,在落实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等方面积极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优势不断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经济发展的各项环节中,带领农民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