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现状分析与思考

湖南: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培训工作的思考

为认真落实“十二五”期间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笔者针对目前开展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培训工作,并结合湖南省桃源县实际提出以下见解。

以敏锐的姿态提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与培训工作的认识度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推动城镇化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能不能及时而有效地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不仅关系着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前途,也关系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以桃源县为例,桃源县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城镇化水平处于全国中等平均水平,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0%以上。农村现有劳动力当中有近1/3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农民人均收入偏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解决农民脱贫致富,一个很重要的渠道就是将他们转移出来实现就业。近几年,桃源县开始重视农村畗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初步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无论是转移就业的规模,还是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以及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都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究其原因: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观念落后,不敢出来“闯世界”;二是就业技能偏低,就业竞争力较弱。因此,要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关键要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外出打工和非农领域创业的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形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

正确分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农村富余劳动力个人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

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领导组织体系。应该制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共同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二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网络体系。以县和乡镇为实施主体,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作为农民增加收入和脱贫致富的重要

抓手,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立足于短、平、快的培训方式,通过培训,力争实现为每家每户培训1个技能“明白人”,掌握1项外出务工的专门技能,为每户解决1个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各地要以现有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农广校、党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类社会办学力量为主渠道,发挥各种教育和培训资源的作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培训网络。要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农民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培训形式,走市场化培训的路子,培育和发展灵活有效的培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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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应该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管理,对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机构要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应该以乡镇和村组为单位,尽快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台账。对凡有外出就业要求的,要逐一进行登记,并按照各自就业意向,分层次开展转移培训。对已外出务工的人员也要跟踪调查,掌握外出就业情况。

(作者单位:湖南省桃源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