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引导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思考

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力剩余比例大,而劳动力供给仍在稳定增长。由于西部落后地区多是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国土面积大,但耕地面积小,人多地少矛盾尤其突出。目前,全国农村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3.2亩,而西部落后地区不足1.5亩。据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多年跟踪调查,在农业生产现有装备水平条件下,一个劳动力可以耕种7亩土地,据此推算,则这些地区现有劳动力中有79%的劳动力剩余。与此同时,劳动力总量仍在持续稳定增长,且由于贫困地区生育观念转变慢,以及国家生育政策对少数民族人口有特殊照顾等原因,贫困地区劳动力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其他地区。据国家统计资料显示,20世纪最后5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率1.3%,而贫困人口较集中的贵州、广西、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农村劳动力年均增长率都在2%以上。

(二)滞留的剩余劳动力素质差,但要求从农业中转移出去的欲望却越来越迫切。我国4亿多青壮年农民中文盲半文盲达8000多万人,其中大部分分布在贫困地区农村。这些地方目前外出打工或从事其它经营的多是当地的能人或知识青年,滞留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多是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这些人素质太低无法胜任现代化劳动,构成劳动力转移中难以逾越的障碍。但是由于近年来农业与非农业、农村与城镇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再加上农业增产不增收这一问题,使得农民为追逐更高收入而争先恐后地要求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种迫切的愿望给劳动力转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三)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十分有限。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成功地解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而中西部贫因地区由于生产力水平低,资金积累能力低,以及经济发展环境差等原因,乡镇企业的发展都十分缓慢,致使农村劳动力就地进厂比例不足10%。近十年来,许多贫困乡乡镇企业不但没有新的增长,相反原有的几家企业不是停产就是破产,就业人数不增反降。据国家统计资料显示,在20世纪90年代,大多数贫困省份(广西除外)的乡镇企业就业人数都出现了负增长,其中甘肃、陕西、青海、宁夏等省区犹为严重,其增长率分别为-8.3%、-4.9%、-3.2%和-2.5%,远低于全国平均-0.26的水平,更低于东部地区1.3%的水平。这一事实提醒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及全球经济逐渐走向一体化的形势下,在资金、技术、区位等条件都处于劣势的贫困地区,要基本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对乡镇企业的期望不能过高。

(四)劳务输出遇到了新的阻力。近几年来,开展劳务输出一直是贫困地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方式。劳务输出的目的地主要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城市方面,随着城市劳动就业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城市失业人员越来越多。据专家估算,目前城市大约有3000万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这种状况增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困难。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城市的政府为了给下岗职工腾出就业岗位,对农民进城务工采取了种种限制措施,使农民工在求职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上述情况表明,简单、低级的劳务输出已不具备更大的发展空间。而目前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低下的致命弱点决定了其劳务输出增长速度将逐渐减缓,甚至有可能出现负增长。

对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的对策

中国几十年来城市发展一直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可以认为已经积蓄了相当大的能量,一旦各种限制性因素被消除,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都会爆发式地向前推进。在新形势下,要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方面转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国内外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的经验教训及西部地区发展的实际,该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一)优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增加农村的教育投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在于教育发展的态势,应加大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首先要加强农村的基础教育,提高农村后备劳动力资源的文化素质,消除文盲和半文盲现象。建立健全多元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不断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其次,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人才智力支撑,培育新型农牧民,强调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成为深受农村及受教育者本人欢迎的教育模式,为农村经济培养出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人才,也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更快转移。

(二)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应扮演合理的角色

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全是市场机制运作的结果,是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发展的必要条件,符合历史发展必然规律,因而政府往往在有意无意中顺应这种历史潮流。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作用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清除各种劳动力转移障碍,二是采取措施促进转移。这对我国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上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继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农村人口增长率,缩小未来农村人力资源的供应量;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为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转移提供政策保护;落实扶持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为非农化提供有利条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2、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城市政府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对及时兑现进城就业农民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国家已有明确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得力的措施。

3、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创造条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政府要加强领导,通过政策和公共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宽松环境。各级政府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站,建立党、团、工会组织等;有关部门要按其职能进行跟踪服务,包括安排必要的投资、建立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信息等,切实解决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各种非政府组织,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和能人大户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服务和帮助,减少“盲流”,促进有序流动。

总之,西部落后地区应从战略的高度,把劳务输出作为一种产业来抓,按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路子,采取新的思路和对策,抓好劳务产业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使劳务输出逐步由体力型输出向智力型、技能型输出转变,由散兵型输出向组织型输出转变,才能使劳务产品逐渐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确保劳务输出规模的稳定和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白城市委党校)

第二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思考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思考

陈尚宾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沈阳,110819)

摘要: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世界第一农民大国,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大、压力大,可能带来

的问题也比较多,而且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由来已久,并且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关键

性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关键词: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27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0)05—0049—01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涵义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现有农村劳动力人数多于农村各项

生产工作实际需要的劳动力人数,一般来说包括完全无业的劳动力和工作不饱和,有剩余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两种情况。超过农业需求的农业劳动力称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有两种含义:一是超过农业需求量的劳动力,即供给大于需求的那部分;二是超过社会需求量的劳动力,即已经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后备劳动力。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完善

首先,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缺失。改革开放以来,

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劳动者的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

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然而,

目前我国在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制度保障仍存在

不少问题。其次,农民工流动就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尽管我国针对农民工流动就业暴露的问题加大了

执法力度,但从农民工流动就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系统

性和时效性看,涉及农民工流动就业的政策法规仍存在突

出问题。

(二)劳动力自身的问题

农村剩余劳动力自身的主要问题就是其自身素质偏

低,并且无力或不愿更好的接受培训。目前我国农村劳动

力外出就业主要从事建筑业、工业、餐饮业、商业和运输

业,从农业转到这些行业就业,不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很难

适应。一般来说,劳动力文化程度越高,越易于学习和掌

握先进的知识和技能,越易于为非农产业所吸纳。然而在

我国农村劳动力教育水平总体偏低的现状,导致我国农民

接受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较弱,并直接影响到农民培训的

质量和有效性。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后回流

由于金融危机危害性的显现,首当其冲的我国制造业

受到了相当严重的冲击,尤其以沿海劳动密集型、外向型

中小企业受到的影响最为严重,然而这一行业正是农村劳

动力进城就业的集中区域。中小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

的出口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出现资金短缺,开工不足,效

益下滑。导致企业为了能够在金融危机中生存下去也不得

不裁员,因此,大量农村劳动力开始失业,他们不得不回到原来的家园,回到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由此带来的问题就相继产生,比如劳动力的生活保障问题,农村的治安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这也进一步加重了农村经济的负担。

三、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具体途径

(一)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增进城乡互动

统筹城乡就业一体化,实现劳动就业面前人人平等。统筹城乡一体化就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城乡并重,统筹兼顾,协调统一的原则,逐步缩小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差距,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在劳动就业面前人人平等的一种社会劳动就业制度。它将进一步促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农民拥有与城镇居民完全同等的合法权益和应履行的义务,真正成为新一代城镇居民,充分享受城市化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成果。

(二)加大农村劳动力的需求调整及农村内部就业能力

从农村内部出发是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的根本,加大农村劳动力的需求调整及农村内部就业能力,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达到内部消化的状态。

加强农村产业化建设,扩大农村劳动力的内部就业能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业产业一体化,通过农业产业一体化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其实质是把农业从原来的第一产业领域扩大延伸到第

二、三产业领域,通过某个农产品,把第

一、

二、三产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使农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发展农村就业第三方机构,强化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

发展农村就业第三方机构,强化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使农村劳动力得到更好服务的同时,也使其就业更加规范有效,并逐渐形成一条链条,促进劳动力的转移。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网上劳动力市场,为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转移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要搞好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宏观预测和综合分析,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效率,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应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宣传引导。

(四)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及法律意识的培养

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低下是导致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养,对其增强其竞争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城市工业还是乡镇工业,他们对劳动力的素质也越发注重,并且由于技术进步由于会导致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多重替代,其对转移的制约作

用日益增大。

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政府要加强对

外出务工人员的市场经济和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构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体系,为农民外出务工时提供帮助。让他们逐步成为懂法、用法、护法的新时代民工,通过提高农民法律和市场经济素质,逐渐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参考文献:

[1]丁熙鸿,田海英.当代经济:浅析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对策[j].2007(2):12-13

第三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有产业转移、区域转移和身份转换三种形式,文中所用的转移主要指前两种形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及回流能有效地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河南转移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极大地带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本次全球经济危机造成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回流,对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带来了挑战,从长期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仍然是促进我省城乡协调发展的主要手段,因而应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及回流工作,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力回流;城乡协调

作者简介。赵翠红(1963-),女,河南襄城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3-0062-04

收稿日期:2009-02-16

一、引言

学术界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研究颇多,形成的各种不同观点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种是被广泛接受的传统定义,即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或接近于零,从农业部门转移出去而不会减少农业总产量的那部分农村劳动力。但这种观点在经济学界引起了激烈争论。而以刘易斯(1954)为代表的古典学派坚持认为农业部门存在无限丰剩的剩余劳动力,把他们转移到非农部门中不会使农业产量减少,因为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低到接近零。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还有如下理解:(1)把农业劳动力的闲置视为“剩余”;(2)认为“剩余”是农业劳动力的供给量和社会需要量之差;(3)边际收益低于非农业劳动力的农业劳动力(李仙娥,2004)。

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界定,我们赞同周振华的定义。“农村剩余劳动力应是在农产品供给满足社会需要的条件下,其劳动边际产量等于零的那部分劳动力;或者说,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农业稳定增长,并且满足社会需要条件下的农业闲置劳动力。只有这部分农村劳动力才可以向非农产业转移。”(周振华1995)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三种。产业转移、区域转移和身份转换。鉴于我们现有体制和制度因素,在较长时期内对大多数农民来说,要实现从农民到市民角色的转换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在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界定的基础上。本文所使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概念,是指超过农业需要的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实行就地或异地转移即前两种形式的转移。

近几年来,原先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的部分剩余劳动力又开始返乡或创业或务农,这种现象被称作劳动力回流。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回流对城乡协调发展的作用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流入区域的领先发展,强化了其增长极的地位

由于劳动力流入区域一般是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工业发展较快,各种类型的企业迅猛发展,它们已由最初的劳动力剩余经济变为劳动力不足。大量农民工的流入,为这些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廉价的劳动资源,降低了发达地区用工单位的劳动力成本,提高了发达地区的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达地区凭借开放的政策、勤奋廉价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吸引外资,成为加快本地资金积累的重要源泉(姜长云,2005)。企业积累和外资的增加,进而又扩大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其累积效果是工业与贸易的滚动发展,工业化快速推进,成为带动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力持续转移的增长极。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回流带动了流出区域的经济发展,增强了农村自我发展的能力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在比较利益的推动下,劳动力就不断地从报酬比较低的地方或行业向报酬比较高的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一方面外出务工收入主要靠从农业生产部门分离出来而未完全脱离农村的劳动力创造的,他们获得了高于农业生产部门的报酬收入,从而提高了农民的整体收人。打工者带回的收入,对不同地区起着不同的作用。很多贫困地区,是“输出一人,脱贫一户,输出百人,脱贫一村”。对温饱解决的地区,注入了生活消费、盖房建屋、活跃市场、发展经济的资金。多数农民的打工收入成了子女上学、医疗等不可或缺的经济来源(姜太碧,2005)。另一方面,河南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农业大省、人口大省以及人才、劳动力资源大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数量、速度、成效,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化程度,对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大规模农村劳动者跨区域务工经商,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是进步,他们以廉价的劳务支援了流入地区的经济建设,并把获取的信息、劳务收入和学到的致富技能带回家乡,有力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陆续带着技术、项目、资金返回家乡创业,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创造了财富,为当地提供了就业岗位,繁荣了地方经济(时慧娜,2008)。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依靠技术回乡创业;二是依靠资金回乡创业。例如邓州市万余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回报乡里,创办企业400多家,创办其他经济实体8000余家,就地转移剩余劳动力3万余人;社旗县把“返乡创业潮”与“外出务工潮”形成双向对流,使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回流乡里,形成能人回乡、资金回流、企业回迁的“凤还巢”局面,有效拉动了民间投资的快速增长。截至2008年8月底,该县已有1000多名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兴业,总投资8000多万元,为当地农民增加就业岗位1万多个(河南调查总队,2008)。

总之,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回流带动了城乡、区域间的沟通,促进了农业和工业的协调发展,开创了落后的农村地区主动利用地区差异,参与发达地区发展,解决不发达地区就业、收入难的经济形式,也使发达地区得以利用广大农村劳动力的丰剩和低成本,进一步发展,产生对两大地区的“双口”作用。在这种作用下,实现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回流为基础的发达与不发达区域间的经济互动循环,逐步推动二元结构的转换,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回流情况分析

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和农业大省,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截至2005年底,总人口9768万人,乡村人口6774万人,农村劳动力4752万人,耕地面积1.1亿亩,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达3000万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河南省委省政府就确定了变人口“包袱”为人力资源“财富”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富民升位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沿海发达地区及本省非农产业、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了可能和空间(李莉等。2004)。

(一)从农业和非农业从业人员分布看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

改革开放前,农业生产率远远低于工业,劳动力要素的人为滞留,使得大批劳动力被长期禁锢在农业中而处于隐性剩余状态。1978年河南农业从业人员为2262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80.6%,非农产业从业人员仅为545万人,比重为19.4%,农业经济的特征非常突出。1978年之后,农村经济改革首先将大批隐性农业剩余劳动力变为显性剩余,增大了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在此背景下,农村非农产业迅速发展起来,从而带动了较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978年~2005年,非农产业从业人员由545万人迅速升至2523万人,27年中增加了1978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3.44%。1995年河南省农业与非农从业人员比重分别为62.4%与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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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剩余劳动力流动转移和土地流转等多种形式实现土地的相对集中,实现适度的规模经济,增强土地的经济功能,并实现由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变与跨越。政府要积极地、渐进式地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让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合法地、自由地迁入到城市中,这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改造,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加快城镇化进程来说,具有战略作用。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方面,需要逐渐将进城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从根本上改变城市下岗职工与农民工就业竞争的劣势地位。

(五)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扩展职业教育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的现实,要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完善农村教育政策,改革农村教育体制,在普及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全面启动以传授实用技术为主的农村劳动力的职前、职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