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研究
澧县工商局三项举措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作者:段碧波李明越
2011年,澧县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培训内容和方法,深入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有力推动了“法治工商”建设。
监管理念注重“专”和“精”。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该局结合工作职能和辖区实际,创新专业化执法办案的监管理念,不断整合执法资源,由公平交易分局、消保股、食安股、商广股、市管分局等股室牵头的专业化办案队伍,分领域成立了食品、农资、无照经营、商业贿赂、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7支专业化执法办案小组,各工商所根据客观实际成立执法办案小分队,明确办案重点和主攻方向。该局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多次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和统一查办,重点查处了一批专业化的案件,其中,商标侵权系列案12起,产品质量系列案27起,食品安全系列案58起,商业贿赂系列案8起,仅万元以上的大案有19起。对这些案件的查处既震慑了不法经营者,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真正树立了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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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执法监督注重“严”和“实”。一是严格核审提高案件质量。该局按照省局新案件管理系统的要求和标准,严格审核立、备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送达告知和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对于未立、备案或是办案机构负责人没有及时签字或代签的,一律不予核审;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先完善再进行核审;对于立案后久拖不办导致超期的案件,坚决予以销案。二是实行现审现办提升效能。为确保案件快办快结,该局法制股坚持在第一时间核审案卷,尽量做到与办案人员“一对一”的交流,当场指出案件的不足之处。对于无法及时核审的案件,则采取“开单子”的做法,将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指出不足和提出意见,及时通知办案人员修改或补正。三是统一规范说理式文书。该局要求办案机构全面使用国家局2009版新式文书,并增强处罚文书说理性。案件送审时法制股先核查文书的使用情况,对拒不执行的,坚决发回改正,逐步解决了以前法律文书中存在的不规范和不系统的问题。四是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基准。针对过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现象,该局在确保案件合法性的基础上加大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力度,综合违法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以及法定情节等因素,确保每起案件的处罚均在自由裁量标准之内。
目前,该局共立备案269起,下达行政处罚告知184起,结案173起,罚款60多万元,撤销了16起超期案件,至今未发生一件复议或诉讼
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