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完成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水利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水利部及时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视频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指导意见》,组织10个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省、区、市水利部门快速响应,建立相应监督机制并开展对扩大内需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政策措施在水利系统迅速落实。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水利部马上成立了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组成检查组赴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五省(市)水利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进行检查。灾区五省(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促进了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快电子监察建设。开展治淮工程建设专项执法监察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专项检查。进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加强了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检查督导和效能监察,有力推动了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网上监察系统建设,探索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控。
落实“两办”规定,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建立出国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联动机制,修订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出国团组进行全面复核。
(二)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水利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利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全国水利系统视频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印发通知,提出学习贯彻要求。驻部组局积极组织协调,协助党组研究制订了水利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目前,部直属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制订了落实办法。部机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把工作规划中相关内容融入业务工作,健全机制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贯彻工作规划水利部各职能部门修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办法,努力完善水利投资计划决策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加快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外事管理和农村水电建设等管理制度。一些流域和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环节,制订了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地方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积极协助水利厅(局)党组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三)认真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不断加强
驻部组局积极协助部党组开展巡视工作,会同人事司组建了水利部巡视工作人员库,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和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开展巡视。水利部巡视工作制度的落实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一些省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上级机构开展巡视工作,巡视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部机关、直属各单位积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普遍实行。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水利工程稽察,督促了工程质量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加大了对水利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保证财政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安全有效。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利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水利政务公开,一些省市水利部门进一步扩大了水利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内蒙古、广东、云南、辽宁等省区在基层水利部门完善行政审批大厅,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公示,确保了涉水事务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强了社会监督。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
(四)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升
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水利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三个安全”教育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正确行使权力,预防职务犯罪。通过组织观看《执政之魂》录相等多种活动,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中国纪检监察报、“水利纪检监察信息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强节日期间对领导干部廉政要求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和行业正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参观廉政文化展览和学习水利先进模范活动,引导整个公务员提升从政道德,规范从政行为,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长委、黄委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廉政书画作品展,北京市水务局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浙江、湖北等省水利厅春节前向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编发廉政短信,云南省水利厅配合省纪委开展“风清气正彩云南”文艺汇演,天津、广西、吉林等省水利厅组织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四川省水利厅开展了向“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活动,西藏、广东、甘肃、江西等省水利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辽宁水利厅开展了廉政警句格言征集评选活动,提高水利职工的廉政意识。
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水利部机关制订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处理办法》,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了对节日期间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
(五)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驻部组局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初核工作,对群众举报的收受贿赂、借单位改制收取回扣等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对反映在基建工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收受贿赂问题、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落实中央纪委案件督办工作要求,驻部组局制订了《督办工作细则(试行)》,明确了案件督办工作程序和方法,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管理水平。地方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高度重视办案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办结了一些重大案件,惩处了经济犯罪分子。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强化责任追究,重视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纠风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水利政风行风建设。水利部机关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修订完善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了行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开展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扎实开展水利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国大型灌区、基层水管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操作性和工作效果。安徽、福建、山西、重庆、内蒙古、天津、陕西等省区水利部门扎实开展基层水利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认真倾听民意,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黑龙江、青海、陕西、海南、大连等省(区、市)水利部门积极组织参与“行风热线”工作,倾听群众提问和咨询,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上海市开展了“我为政风行风建设献良策”的征文活动,北京市水利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检查,为奥运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认真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年初部党组对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业务工作部署。印发20*年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水利反腐倡廉工作。驻部组局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调整考核程序,创新考核形式,坚持与年度干部考核相结合,组织由部领导带队的考核组,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进行了自查。长委、黄委、水科院、小浪底等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并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水利系统绝大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新的进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八)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履行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的部署,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广泛组织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履行监督监察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和保障水利可持续发展,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回顾20*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和工作部署,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二是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三是各级水利业务部门“一岗双责”意识明显增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形成了整体合力。四是坚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水利发展大局,把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反腐倡廉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水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和繁重,发展不够平衡,监督制约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水利资金监管的任务依然很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仍需强化;对干部的教育仍要进一步改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还要进一步发展等等。这些都需要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9年工作任务
2009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积极推进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实现水利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坚持关口前移,突出重点,积极推动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水利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水利工作决策部署顺利实现
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宣传,不断增强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和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二是协助各级党组织巩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做好民生水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当前水利中心任务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以及在建重点水利骨干枢纽和重要水源工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检查;五是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工作。
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工作会上强调,监督检查工作要集中行业内纪检监察审计和工程稽察力量,配合中央检查组和地方各级监督检查机构,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全程参与。上述各方面工作也是今年水利系统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工作中要搞好综合协调。在开展业务检查时要将党风廉政工作的要求列入检查内容,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加强作风建设,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陈雷部长也将在这次会上就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充分认识面对当前形势,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完成今年水利发展改革的繁重任务,水利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团结一致,认认真真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在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上有新的提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作风,推动水利事业新的发展。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工作创造力和积极性,为圆满完成当前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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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和水利业务知识的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通过交叉任职等方式,将纪检干部选调到业务部门工作,调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审计、稽察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增强工作协调和沟通,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贯彻加强派驻机构工作新规定,着力提高派驻机构工作水平。年初,中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制定贯彻意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把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开展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向党委(党组)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加强起来。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积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工作协调。各内设纪检监察部门的上级党组织也要按照中央要求,研究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力打好水利建设攻坚战的重要之年。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