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规划编制
摘要。本文在多年移民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编制实施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的必要性,论述了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基础和保障工作,并提出了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编制内容,为编制实施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提供借鉴。
关键词:移民安置,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中图分类号:d632;tv7
41一、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移民安置规划是移民安置的基础性工作,是移民安置实施的主要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近年来的移民安置工作都是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进行实施的。但是,由于初步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达不到应有的设计深度和精度,缺乏可操作性,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2009年水利部修订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明确要求设计部门在技施设计阶段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但是并没有提出具体的编制规定和要求。通过我州十多年来移民安置工作实践,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前,在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上编制详细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不仅能够切实落实规划的实物指标和补偿投资,而且能够在进一步深入了解移民村及移民安置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移民的安置意愿,制定更切合实际的移民安置方案,有效的实施移民搬迁安置。
二、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基础和保障
(一)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
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首先应做好以下几项基础性工作:
(1)项目法人对工程淹没影响范围进行核定,并测设水库移民迁移和土地征收界限,埋设永久界桩;
(2)项目法人向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专题汇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情况,提供工程征地红线图纸,并提交工程建设节点计划和工程建设用地计划。
(3)项目法人与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委托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监督评估单位能够及时进驻现场开展工作。
(4)设计单位向地方政府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交底;并适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权属将移民安置规划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分解到村、到户或权属人。
(5)根据需要,地方政府会同项目法人、设计部门以及监督评估单位进一步调查了解移民村及移民安置村的基本情况,移民户家庭基本情况,以及失去土地后对移民户家庭产生的影响等,并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征求移民的安置意愿,确定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方式,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二)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的保障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最熟悉工程所在地县市的情况,最了解工程淹没区移民的风俗习惯和民风民情,最掌握移民的社会关系和生产方式,因此,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也必须由地方政府来做,地方政府是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编制主体。
1.县为基础,部门配合是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根本保障
地方政府是一切工作的基层政权,任何一项工作离开地方政府都难以做好,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也不列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此项工作,这项工作就能顺利推进,就能顺利地实现预定目标。因此,在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过程中,各县(市)要成立移民安置实施规划领导小组,抽调农业、林业、国土、水利、交通、环保、移民等部门专业人员,深入乡镇场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和指导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目标、职责和任务,以保证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2.依靠基层,乡(镇)为主体,是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有力保障。上头千条线,乡(镇)一根针,上级党委、政府的任何一项工作都要从乡(镇)这颗针孔里穿,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地方政府。移民工作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实际上就是应该坚持以最基层的乡(镇)政府为主体。如果说县级政府是当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县委书记、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话,那么,就一个乡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工作来说,乡(镇)人民政府就是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乡(镇)书记、乡(镇)长自然就是第一责任人。按照移民工作“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责任到乡(镇),摆正乡(镇)政府在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的位置,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的工作主动性,是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最有力的保障。
3.项目法人、设计单位配合是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可靠保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完全甩手由地方政府来做势必存在一定困难。因为,他们没有受过正规的培训,不懂具体业务,对如何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甚至对规划应包涵哪些内容,规划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有什么样的技术要求等都不了解。而设计单位是专业性队伍,具有专业人才和技术优势,精通国家相关要求和对技术材料的制作,能够在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中进行技术把关和经济把关,并且能在搞好地方政府移民工作培训和移民政策宣传、解释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项目法人作为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和投资主体,在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应当履行对移民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的经济责任,为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因此,项目法人、设计单位与政府政府紧密配合是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最可靠的保障。
四、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主要内容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编制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既是对移民安置规划的分解和落实,
也是实施移民动迁的工作方案和操作手册,其内容应该更加详实、更具操作性。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1)水利水电工程概况。主要介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模、投资、建设工期等。
(2)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征占地及地上附着物、涉淹人口及安置、专业项目复(改建)等内容。
2.移民安置的指导思想
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以人为本、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妥善安置移民,实现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可持续性发展,使移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3.移民安置目标
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达到和超过原有生活水平,并为移民安置区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创造条件。
4.移民安置原则
(1)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2)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国家扶持、自力更生;(3)实事求是,有利于发展生产,方便生活;(4)以人为本,保障移民合法权益;(5)移民安置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6)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7)遵循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8)根据安置区资源特性和环境容量,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和确保各安置方式的移民数量,留有可持续性发展余地;
(9)农村移民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掘利用当地土地资源,通过土地调剂和土地开发使每个移民拥有一份生产资料;同时,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发展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及工副业,多渠道、多途径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5.移民安置方式
以农业安置方式为主,同时考虑半农半商的安置方式,投亲奔友、自谋出路方式,投资入股,长效补偿安置方式等其他创新安置方式。
6.移民人口界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中人口调查界定的人口都可列为移民。结合我州实际,在停建令下达以前,主要有几种情况:
(1)在工程征地范围内,有住房与户籍的人口;
(2)在工程征地范围内,有30年土地承包合同的被征地户人口;(3)列为移民的家庭中的超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户口临时转出的学生、义务兵、外出打工人员、劳改劳教人员等;
(4)《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题报告》中确定的搬迁人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为移民:
(1)停建令下达后,村民收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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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3]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4]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农村移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440-2009);
[5]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6]《新疆伊犁河流域恰普其海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伊州政办[2002]52号);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9]水利部,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