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宣传手册

关于改进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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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案由:关于改进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办理提案人:民革中央主题词:农业,农业补贴提案形式:党派提案内容:

自2002年中央在安徽省开展粮食直接补贴试点以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以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收入补贴,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等为主的专项生产性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价格支持政策相结合的综合性粮食补贴政策体系。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四大补贴”投入额度由2004年的145.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649亿元,增幅超过10倍。

补贴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稳定了粮食生产。2013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1951.4千公顷(167927.1万亩),比2012年增加746.8千公顷(1120.2万亩),增长0.7%。全国粮食总产量60193.5万吨(12038.7亿斤),比2012年增加1235.6万吨(247.1亿斤),增长2.1%。二是促进了规模化生产。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由零散、低效的小户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经营快速转变,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已成为粮食生产经营的骨干力量,种了全国1/10多的地,产出了1/5多的粮食。三是加快了新品种推广应用,良种覆盖率提高。至2011年,全国主要粮食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亩产首次达700斤以上,单产提高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80.5%。四是增加了农户种粮收入。补贴成为种粮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重要的收入组成部分,向农民传达了国家扶持农业、重视农业的积极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户种粮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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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探索建立稳定价格带和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制度一是稳定重要农产品价格波动区间,探索建立重要农产品稳定价格带制度。建议政府对价格波动剧烈、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程度高的重要农产品设定最低保证价格和最高干预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保证价格,政府指定政策执行机构按照最低保证价格挂牌收购农户售卖的农产品;当市场价格高于最高干预价格时,政府通过向市场投放产品储备、紧急增加进口等市场购销调节措施,引导价格回归到稳定价格带内。二是兼顾农户和低收入消费群体利益,探索建立差价补贴制度。建议在国内缺口较大、进口依赖程度高的大豆、油菜籽、棉花等农产品主产区,试点实施差价补贴制度,政府统筹考虑种植成本、农户合理收益、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大豆等农产品当年的目标价格,农民按市场随行就市销售。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一定比例时,根据差价给予农民补贴,稳定农民合理种植收益;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一定比例时,适当补贴低收入消费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增设农业公共服务补贴一是增设农业信息化专项补贴,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以“金农工程”为依托,整合、完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资源,建立一套资源开放共享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农田基础信息管理体系。运用卫星遥感、gps定位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农户承包地登记、确权及农业普查等信息,逐步建立以农户为单位的粮食种植面积与耕地资源的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今后开展各类涉农补贴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增加农业科技专项补贴,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土地资源利用率三是加强对市场化公共服务的扶持。在粮食主产区建立动植物的疾病检测鉴定站、疫苗中心、动植物良种供应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为农民及农业产业化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