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函》(建办城函〔20**〕823号),推进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按照我市与建设部签订的《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承诺书》和建设部《20**年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组织建议》的要求,围绕20**年活动的核心主题“绿色交通和健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城市规划与管理、交通安全等宣传活动及开展无车日活动,倡导绿色交通的理念,鼓励广大市民尽量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方式出行,有效地减少小汽车的使用,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良性发展,推进我市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建设步伐。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20**年**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年**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木拉提·木孜帕尔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赛福鼎·艾则孜、周建平、张剑锋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侯洁琼联系电话:46****3)。

三、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阶段(20**年8月16日—9月16日)。

从8月16日至9月16日活动开始前一个月,围绕20**年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核心主题“绿色交通和健康”,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及举办无车日活动的宣传系列报道工作,并采用张贴宣传海报、播放交通周的电视宣传片、发送短信等多种宣传形式,提前告知市民,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举办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从而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性,热情参与到活动中。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9月16日—9月22日)。

20**年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时间是9月16日—22日,历时一周。9月16日是城市公共交通周活动的启动日,9月17日—21日由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系列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9月22日为无车日,届时将划定一定的区域,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等)开放。

(一)城市公共交通周活动的宣传启动日(20**年9月16日)

市建委负责,会同天山区政府在人民广场举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参加的大型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宣布城市公共交通周活动正式开幕,宣告公交周活动方案,并以展览、电子视屏等形式宣传举办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城市规划咨询日(20**年9月17日)

市规划局负责,会同市建委、市交通局举办公交规划展览和咨询活动,介绍我市公交发展的历程、现状、以及城市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有关内容和相关图示。活动主题和组织方案于7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交优先日(20**年9月18日)

市建委负责对新华路的公交专用道及公交优先的设计运行情况进行宣传,举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研讨会,就优先发展公交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进行研讨,建立城市综合交通网站,进行城市交通建设宣传和公众调查等活动。活动主题和组织方案于7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交服务日(20**年9月19日)

市交通局负责进行公交车品牌线路服务展示,举办由政府、公交企业和市民代表参加的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的研讨会等活动。活动主题和组织方案于7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公交环保宣传日(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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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的顺利实施

(三)广泛进行舆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