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指导工作方案
为保障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尽量减少因施工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根据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制区域范围
二、管制时间和方式
交通管制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日,施工期交通管制方式为间断性,在早7点至晚19点实行封闭管理,其他时段为通行时间。管制时间内,除电站建设工程、生活用车凭通行证进出外,所有客运班车及社会车辆将改道行驶。改道线路为a线:从县城—高湖—璪都——塘里村(终点),b线:从县城——毗炉村(终点)。
三、管制责任单位及分工
1、洪屏公司负责在管制路段两端建造值班室和栏杆,由项目保卫科(公安)聘请安保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
2、县交警大队负责发布交通管制通告,制订管制期间的交通分流、秩序维护方案。
3、县公路分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参与负责管制路段需要设置相应警告、指示、禁令标志牌等进行统一规划,提出方案,公司按照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4、县交通局运管所负责协调管制路段客车的绕行路线、班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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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在管制路段两端建造值班室和栏杆以及聘请安保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费用,由公司负责落实。
2、根据县公路分局、县交警大队规划方案设置相应警告、指示、禁令标志牌等,由公司负责设立。
3、《电站施工区域内交通管制通告》由县交警大队制定,公司负责联系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报一周,告知车辆及驾驶人员避免封闭时段进入施工区域,费用由公司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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