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指导工作方案

为保障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尽量减少因施工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根据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制区域范围

二、管制时间和方式

交通管制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日,施工期交通管制方式为间断性,在早7点至晚19点实行封闭管理,其他时段为通行时间。管制时间内,除电站建设工程、生活用车凭通行证进出外,所有客运班车及社会车辆将改道行驶。改道线路为a线:从县城—高湖—璪都——塘里村(终点),b线:从县城——毗炉村(终点)。

三、管制责任单位及分工

1、洪屏公司负责在管制路段两端建造值班室和栏杆,由项目保卫科(公安)聘请安保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

2、县交警大队负责发布交通管制通告,制订管制期间的交通分流、秩序维护方案

3、县公路分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参与负责管制路段需要设置相应警告、指示、禁令标志牌等进行统一规划,提出方案,公司按照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4、县交通局运管所负责协调管制路段客车的绕行路线、班次安排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在管制路段两端建造值班室和栏杆以及聘请安保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费用,由公司负责落实

2、根据县公路分局、县交警大队规划方案设置相应警告、指示、禁令标志牌等,由公司负责设立

3、《电站施工区域内交通管制通告》由县交警大队制定,公司负责联系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报一周,告知车辆及驾驶人员避免封闭时段进入施工区域,费用由公司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