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一次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以更加有力的整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时间、内容及相关责任部门
重点范围。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行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和领域。
时间。根据上级安委会要求,集中8、9、10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检查领域,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主要检查内容: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落实;长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和融资车辆的管理;车站安保、”三品”检查”规定落实等。
二是从业人员管理。是否取得合法证照、持证上岗及培训;运输企业对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处理;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重点监管。
三是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法定保险;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车辆消防、救生设备配备和保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的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
四是运输市场。套牌“黑出租”、“黑线路”、“黑旅游”、“黑货车”以及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的查处。
主要责任部门:运管处;相关单位:稽查大队、各交管所、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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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效。各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根据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组成督查组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效。
四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运管处、维修处、路政科要根据本行业实际,制定自己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认真填写《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在每个月底报局安监办,将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总结与10月31日前报局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