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北京市公共交通问题的建议
提案号:第0299号
提案人:石向阳
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经历了由私人小汽车无限膨胀发展而带来的大量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环境问题的痛苦之后,最终都选择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对于北京交通拥堵严重的问题,优先发展公交,以公交方式作为疏散客流的主要措施,减少路面行驶的车辆总量,无疑是缓解交通拥堵的长远手段。
在半饱和状态下,四辆300路就可以代替100辆小汽车的运载量,而一趟地铁可以代替1000辆小汽车的运载量。但目前北京市公共交通由于自身在布局、规划、公交站点设置、公交司机整体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与20年前相比,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人不断下降,而选择小轿车出行的人不断上升。一项权威的调查结果显示,几乎是90%以上的市民表示,在目前的公交运行状态下,只要能买得起车,就绝对不选择公共交通方式。
尽管北京有了公共优先政策,但公交车并未因此而受益多少,根据测算,目前公交车在市区的平均运行速度为每小时12公里,高峰时间更低,绝大多数公交线路都很难保证正点到达,许多线路都不如骑自行车快,有的线路甚至比走路还要慢。由于公交自身存在的问题,公共交通不但没有成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反而成为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一切从实际出发,发现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使公共交通真正发挥主体运输的作用,是我们近一阶段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分析:
一、由于旧的交通管理理念,使得公交线路的整体布局不合理
北京市目前共有公交线路500多条。但由于陈旧的交通管理理念,造成公交线路整体布局和线路站点设置的不合理性,公共交通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现在的公共交通线路主要继承了上个世纪70年代的传统,公交车的线路一般较长,大都会穿过城市中心地区,越是繁华的地段,公交汽车线路越多,公交的车站越多。按照当时的情况,这样设置公交汽车线路和站点,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乘车难的问题。
据了解多年来随着北京城市的不断发展,公共交通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代表和委员在两会期间为广大群众大声疾呼,为新建小区设立公交线路,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交通总公司也积极的为群众排忧解难,北京的公交汽车越来越多了。
但是公交车多了,并没有从根本解决出行难的问题。经过调查发现,正是由于众多的公交车存在线路设置、站点设置的问题影响了出行,造成了交通的拥堵,一个本来是方便群众出行的交通工具,不但没有发挥它的优势,反而成为了影响交通的顽疾。
1、线路设置的问题。
北京有一条贯穿东西的长安街,在这样一条几十公里的长街上,有一条同样贯穿北京的公共交通线路——728路公交车,这条线路从通州区的武夷花园到石景山区的老古城,途中共经过49个站点。假如按照正常来算,728路公共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来回一圈就至少需要2个小时以上;而假如每5分钟间隔发车一趟,那就需要30辆左右7米长的大型公交汽车。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非高峰期间在东长安街上的某车站,5分钟之内就有2辆728路进站和出站,同时在这个时段内又有1辆728路空调车(和728路行驶路线完全相同)进站出站,而这三辆车很空,所有的乘客都有座位。这个时刻到达同一车站的公交汽车有10多辆,其中还包括14米长的52路公交车,这些公交车基本上都很空。即便是高峰期间,728路和728路空调车上的人也不会很挤,这一是因为这样的汽车不能使用月票,还有就是很少有乘客真正会从通州一直到石景山。
进行调查的车站共有10路公交汽车的站点,如果这10辆车同时出现在长安街上,那就会从贵友大厦一直排队到建国门,一个红灯就会使这一系列的汽车不能行驶,排起长长的队伍。
我们在设置行车线路的时候,有的时候光注意群众对公交汽车的需要,而没有注意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在长安街这样全程有公共交通线路的大街上尚且如此,在其他的地区就更可想而知了。
中关村大街是另外一个拥堵的路段,据称以前这条路上的公交车比现在还多,公交总公司已经对公交线路进行了调整,减少了通过中关村大街公交车的数量,但现在仍然有10多路公交汽车在那里行驶。人民大学门口经常会有大量的公交车进站,在公交线上全是公交车,一动不动,往南一直会堵到三环路,往北可以堵到海淀医院。
由此可以看出,过长的行车线路,集中在繁华地段设置线路,大大的浪费了道路的资源,司售人员、公交汽车的资源也是很大的浪费,由公交车堵车造成的污染带来的危害更为严重。
2、站点设置的问题。
为了使外地旅客和回京人员及时的乘车离开北京火车站(东城区),在北京火车站正北500米有一个较大的公共汽车站,统一叫北京站。这样一个大的公交车站大约能同时停两辆7米长的公交汽车,而在站台上树立着20多个站牌子,这其中有30个以上站名的有10路公交汽车(9
38、90
8、908支、8
59、8
48、80
8、7
44、7
29、7
13、703),站名最多的是938路——45个,最远可达河北三河境内。
在不是高峰的时候,同时在北京站靠站的公交汽车至少有5辆,最前面的车没有上完人,后面所有的汽车就都没有办法出站。
而在高峰时间,同时到站的公共汽车超过10辆以后,整个车站就会瘫痪,车站旁边的站前街有三条线,基本上都会被公共汽车所占用,后面的汽车根本没有办法通过,而等车的乘客也找不到自己所乘的汽车在停在了什么地方,一辆公交车到站以后,一般都需要10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即便是乘客坐上了公交汽车,也不能在短时间内离开。
公主坟周围有近120条公交线路,城乡贸易中心由北向南方向的公交车站就有3
35、817支、30
8、370、373支、60
9、6
13、728等近20条公交线使用同一站点。该站非高峰时段最多时
7、8辆公交车同时进出车站,每辆车平均停靠时间为3分钟左右,高峰时则更加拥堵。该站又地处城乡贸易中心商业中心,车站北50米处是出租车停靠站,南边20米又是交叉路口,虽设有三条机动车道,但与自行车没有隔离设施,公交车进出站与自行车、行人交叉行驶造成混乱。而该站南面不足200米处又是一个停靠40、8
33、944等近30条线路的公交车站。
因此,把众多公交线路的站点都设在较繁华的地段,人为地造成了公交汽车的拥堵,占用了其他汽车的行车路线,也成为城市中心地段交通阻塞的重要原因之一。
3、站点设置与路口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的配置关系不合理,环路上普遍缺乏公交港湾。
公交车站距离路口太近,站点设置在路口上游,使公交车从站点进入路口要横穿几条机动车道。如崇文门路口北公交站,此站有7条线路的公交车在此靠站,尤其是108路电车,在右侧靠站后,要在不到30米的距离内迅速由最外侧车道掰到最里侧车道准备左转,否则就只能违章轧线并道,致使本来还算顺畅的车流被并线的电车拦腰一挡,从而造成拥堵。
三元桥附近的牛王庙站就建在三环路的边上,没有停车港湾,公交汽车停靠占用了车行道,公交车出站时还会占用其他的车行道,原来的四条行车线,有的时候三条都被占用,环路上本来很快的汽车到这里都要减速慢行。与此相同的地段还包括三环主路马甸东站等。
二三环路作为城市交通运输的主动脉,在目前市区中心放射线路缺乏和不完善的情况下,仍然承担着城市交通的主要疏导功能。快速环路交通的最大特点就是要保持交通流的连续和不间断性,环路交通的任何一点阻滞或停顿,都会造成交通长距离的拥堵,甚至会波及到区域交通。
由于二三环路原来的道路设计没有考虑公交进主路的问题,公交站点设置在主路上使得公交汽车上二三环主路并没有提高速度。公交汽车本身的机动性能差和频繁的停靠站、起步停车,决定了公交车在环路上不可能快起来,成为了主路上的一个堵点,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速度,这也是目前环路主动脉血流不通的症结之一。公交车上主路的优越性不但没有体现,反而成了堵车的制造者和受害者。
二、公交专用车道极少,公交优先政策不能体现出来。
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是公交优先的具体体现,而北京公交的状况是既不优也不先,这主要体现在不仅没有形成便捷科学的公交优先车道网络,而且公交优先车道也少的可怜。据了解,巴黎有480多条全天或部分时间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的公共汽车专用道,而截止2003年9月30日,北京市只有公交专用道36条,长度93.1公里。公交专用车道的匮乏造成了公交车违章占用其他机动车专用道的现象,成为造成交通堵塞的重要原因。去年《北京市青年
报》公布了100个交通拥堵点,绝大部分均与大公共的违章有关。
三、全市公交运营路线缺少统一规划,线路设置受利益驱动随意性强。
目前,市政府交通委员会中没有一个部门对公交运行的路线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公交线路的规划设计工作,主要还是由公交总公司的下属部门承担。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及运营,都由企业承担,公交总公司不光是运动员还是裁判员。受经济利益驱动,公交总公司往往根据自身利益来安排车辆运行的路线,对一些经济效益好的线路如中关村地区的公交线路,设置较多,运力重复,而对于一些有公交需求但尚未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不是很好的地区,公交线路很少甚至没有。如一些新建的居民小区很长时间没有公交车,即使设置也是半小时或一小时一趟,居民出行很不方便。
四、公交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驾驶。
1、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车道;
2、公交车违章并线,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车;
3、公交车不进站就上下乘客;
4、公交车司机抢行、开斗气车等。
通过对交通民警的调查,反映违章人群最严重的是公交车司机,最难管的也是公交车司机。现在交通警察最不敢管理的就是公交司机,在交通拥堵的时候,乘坐公交汽车的乘客情绪都不是很好,如果交通警察再来纠正公交司机的违章,必然将火气都发在交通警察身上,警察因而对公交司机的违章,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公交汽车的司机的违章现象确实很普遍。
建议:
基于本市公共交通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措施:
1、政府部门要采取一些积极的政策,充分落实“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公交优先车道和公交专用道,要在全面分析勘查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辟公交专用线,并逐渐形成网络化。完善公交道路和运行线路的设计规划,在整体规划上给公交系统留出足够的空间,设立公交专用线,建立轨道交通网络,在城乡结合部建立多个大型“零距离换乘”交通枢纽工程,保证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连网,最终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传统公共交通为主体,个体交通为辅助的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网络体系。
2、加强对公共交通的管理,合理安排线路和站点。对全市的公共交通线路进行一次普查,查清北京有多少重复的公交线路,对一些重复线路适当撤并。类似728路这样的公交车,在八通线城铁修建完毕后,应尽快撤销。对市内道路一些设置过于密集的站点合理分散,防止形成交通堵点。类似938路的公交车,要把始发站设在四环路附近,尽量减轻城区地面交通的压力。限制公交线路的长度,减少公交车的站点数量,合理利用城市道路的资源。在环路附近建立大型的中转车站,以减少公交车进入城市主干道的数量,提高部分公交车的乘坐率。
3、市交通委员会要尽快使交通科研部门脱离公交总公司,这样以独立的身份进行研究可以不受行政以及企业的干扰,进而对全市的公共交通进行详尽、科学的规划。市政协城建环资委成立相关的监督小组,对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中的有识之士,积极为公共交通管理出主意想办法。
4、将公交站点从二三环主路撤回辅路,这样不但使二三环主路车速真正快起来,而且可以有效吸引走辅路的车辆,减少辅路流量,使辅路拥堵有所缓解。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增加建设一批公交停靠港湾,包括占用一些不必要或过宽的隔离带。同时,尽量将公交站点设置在路口或人行横道下游。
5、逐步取消月票制度。月票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原来在解决通行运输上起过很大的作用。但现在月票的成本跟它票面的价值差距太大,严重影响公交企业的积极性,造成公交公司卖得越多就赔得越多的现象,即使政府的补贴也不能将这一块的损失全部补上,造成大街上的月票车拥挤不堪,月票无效的公交车却空空荡荡,间接的浪费公共交通资源。
6、加强对公交车司机遵纪守法的教育和违章的处罚力度。要加强对公交车司机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教育,要从制度上加以制约,对违章达到一定程度或事故多的司机坚决辞退。
第二篇:衡阳城市交通改进建议大型城市交通改进建议–以衡阳市为例
摘要:衡阳作为湖南第二大城市、湘南中心城市、湖南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城市交通形势却不容乐观。本文对如何改进衡阳城市交通做出一定的探讨。关键词:衡阳,城市交通,公共交通
城市交通指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道路(地面、地下、高架、水道、索道等)系统间的公众出行和客货输送。在人类把车辆作为交通工具之前,城市公众出行以步行为主,或以骑牲畜、乘轿等代步。货物转移多靠肩挑或利用简单的运送工具运输。车辆出现后,很快成为城市交通工具的主体。1819年巴黎市街上首先出现了为城市公众租乘服务的公共马车,从此产生了城市公共交通,开创了城市交通的新纪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的发展,城市中交通量激增,原始的交通方式已不能满足要求;同时,由于工业发展为城市交通提供的各种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从而加速了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
城市交通越完善,证明城市越进步。衡阳作为湖南第二大城市、湘南中心城市、湖南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城市交通形势却不容乐观。衡阳市区拥有140万人口,同时衡阳作为一个重型工业城市,交通枢纽城市,湘南中心城市,城市交通的完善度可所谓十分重要。然而近年来衡阳市区常住人口历年不断增多,居民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大;与之相对应的城市道路却没有进行拓宽和升级。导致衡阳的城市交通出现了中心城区道路拥堵、公交系统效率低下、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市民需求、交通发展缺乏战略等问题。如何解决衡阳城市交通当前出现的问题,提示衡阳公共交通效率,完善衡阳城市道路系统,已成为衡阳的当务之急。
1.衡阳城市交通现状及其分析1.1部分道路拥挤严重
从市区道路拥堵情况来看,衡阳市区道路拥堵的地点主要集中在船山大道与红湘北路交叉口;东风路与广东路交叉路段;解放路东段;蒸阳南路与解放路交叉路段等。同时,每逢上下学时间,市区各主要小学附近路段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拥堵。因此拥堵也分两种:地段性拥堵和时间性拥堵。这两种拥堵情况出现的原因不同,因此对应的解决方式也不同。
1.2公共交通系统效率低下
衡阳城市公共交通的方式较多,但秩序较为混乱,且效率不高。就城市公交车辆来说,衡阳城市公交由四个公交公司分开运营,各公司间缺乏交流与协调,导致了市民乘坐公交出行不便,公交线路缺乏科学性,公交资源利用率低下,不利于政府统一管理等问题,降低了城市居民乘坐公交车出行的意愿。同时,部分城市公交为了方便居民乘坐,绕行较多,导致公交车速度不高。例如137路公交,作为穿行于衡阳中心汽车站与衡阳东高铁站的主要干线公交,因为多次绕行城市支路,15公里的道路距离,全程走下来居然需要80分钟左右。导致了公交速度较低,不利于两个城市交通枢纽之间的客流转运。
1.3交通车辆缺乏管理
随着近年来科技水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衡阳市区居民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大。同时,除了公交车以为,出租车和电动车,自行车等也是衡阳市民的的主要交通出行方式,如果不能对这些车辆加以科学合理的管理,将对衡阳的城市交通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衡阳市部分地段因缺乏管理,出现了私家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摆的现象。不仅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降低了城市道路的通达度。衡阳市区的出租车,因为缺乏统一管理,也具有一定的问题。例如出租车在繁华地段及车站,不按规定进行打表计费,而是以较高的费用进行一口价计费,对于有些不熟悉道路的乘客会进行故意绕行等。这样不仅损害了乘客利益,也降低了衡阳的整体城市形象。另外,自行车、电动车不遵守道路信号灯,随意穿插变道也成为衡阳城市交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因为缺乏管理而导致的城市交通问题,急需进行改善。
1.4道路系统规划不合理
《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对衡阳市区的道路系统做出了较为完善的交通总体规划,而分析衡阳市区城市道路现状,却发现许多道路没有达到规划中设计的标准,其中以老城区的道路尤为明显。部分繁华地段和老城区,出行居民较多,私家车也较多,而道路却没有进行改进,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出现需求。例如衡阳最为繁华的解放路东段,道路横断面为一块板6车道,也没有专门开辟非机动车道和公交车专用道。导致了解放路远远不能满足了居民出行需求,常年拥堵严重。与之矛盾的是衡阳市外环路,目前远离市区,经过车辆较少,却不断进行改造和扩能。道路系统规划不符合实际,道路建设方向与城市交通流不符。这些都是城市规划中急需改进的问题。
1.5道路设施配套不完善
一个城市的整体交通完善程度,不仅由道路决定,同时,道路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也影响着城市的整体交通。由此分析得来,衡阳市区部分路段道路配套设施修建不完善。例如立交桥分布,除解放路分布着少数过街天桥外,许多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路段缺乏过街天桥。例如蒸湘南路、红湘北路、衡州大道、船山大道等。因为缺少相应的过街天桥,部分市民们过马路时只得选择车流量少的时候横行通过,险象环生,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部分道路只修建了车行道,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及绿化带;一些城市主干道交叉口没有设置红绿灯等。这些现象都是城市道路配套设施修建不完善的表现。
2.提出的改进建议
2.1改进部分城市主干道交叉口
部分道路交叉口拥堵严重,车流和人流通过设施慢,这些都是道路交叉口规划不合理和配套设施不完善造成的。因此,建议对部分道路交叉口进行改进。首先,可以对交叉口车道分幅情况进行改进,重新规划和修建交叉口车道分布状况。例如扩宽道路交叉口出口,设置左转弯待转车道,对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分流通过等,设施人行道等待安全岛,这些措施都可以减少车辆经过时间,增强行人通过的速度和安全性。其次,可以在部分容易拥堵而又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对已有信号灯路口进行改进。从而达到增强路口交通秩序,提高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速度的效果,提高了城市整体交通效率。
2.2规范管理城市公交,提高公交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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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2问题带来的危害性(1)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违法招投标不但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造成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失控,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2)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隐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被个人或小集体经济利益所取代,使得双方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责任约束降到了极限,偷工减料,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就很难避免,甚至出现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掩盖质量问题的情况,给工程埋下结构安全和质量隐患。(3)违法招投标为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3主要对策分析(1)加强法制教育是主要手段。对各方参与招投标工作人员加强法
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警钟长鸣,否则,容易导致腐败的滋生和蔓延。(2)充分发挥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的作用。招投标代理机构以社会中介机构身份提供服务,发挥其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经验丰富的特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全规范地进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招投标活动,既可取信于各方,并对各方负责,又可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3)提高招投标人员业务能力是前提条件。不断加强招投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使他们熟悉招投标业务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达到招标工作的要求。(4)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公开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抬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活动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要独立监督,监督人员必须独立于建设单位或基建部门之外,不能有隶属关系,监督人员不能参与评标定标,不能接受任何单位、任何部门的好处,要严肃执法,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予以查处。(5)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招投标法》仅对违规招标和虚假招投标提出了处罚措施,对邀请招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6)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研究解决建筑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要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加必要的经费,加大监管力度,对《招投标法》中所详细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真正落到实处,维护法律的尊严。4结束语本文所提出的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是个别地方的现象,但在行业内乃至全国影响极坏,不利于我国在世界范围内投标竞争,希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规章制度,把招投标工作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轨道,真正实现通过引入竞争,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