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治理和责任追究办法讲话
各位领导、
同志们:
省人民政府第*号令颁布、今天起正式实施的《*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是全国第一次出台的专门用于规范治超工作的政府规章,也是我省开展治超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充分表明了省政府治超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标志着我省治超工作已由路面执法为主开始转入源头治理为主的新阶段。全省交通系统坚决贯彻省政府决策,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带头落实两个《办法》,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治超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三,以实施省政府两个《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加强治超队伍的教育管理,把党性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治超执法队伍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党员学习、执法培训考试制度和持证上岗、轮岗交流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各级交通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诚恳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各级交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作为的单位,要从严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充当车托保护伞及养黑车、收黑钱、放黑车的执法人员,一律清理出执法队伍。
同志们,车辆超限超载成因复杂、根基较深,治理工作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特点。经过全省上下半年多的共同努力,我省治超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超与治超的斗争依然十分尖锐。在这以路面执法为主向以源头治理为主转变的紧要关头,全省交通系统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直接指挥下,继续坚定地站在治超第一线,全面落实省政府两个《办法》,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在新一轮“拉网式、无缝隙”治超新战役中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再创新业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