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稽征所的事迹材料

20*年是“*”计划的最后一年,是衔接“*”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江西交通稽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所在省局、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党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交通稽征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征费中心,规范内业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共征解“三费”2334.76万元,占年力争计划的130.87%,超力争计划550.76万元,是20*年实际征收1*9万元的2.2倍,创造了“三费”征收额两年翻番的佳绩。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规范管理”上作文章

多年的稽征实践证明,加强内业管理是具体落实征收政策和推动征费工作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坚持定章立制,以程序规范操作,注重人性化管理,推动各项稽征工作的协调发展。一是管好费源,促进征收。对微机内车辆实行严格的缴费登记,对民营运输企业及外商企业实行包缴的车辆进行严格审批,对滞纳金减免征车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规费“应免不征,应征不漏”。二是借力征费,以解决稽征人员力量单薄的问题。20*年,我们借助法院、地方交通的有效力量组成联合稽查队,不失时机地开展摩托车、农用车、“三无”车等专项治理活动。一年来,共查扣欠费车辆(含摩托车)2630余辆,追缴规费达113万元。三是实行并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实行违章处理“三权分离”制度,即执法权、处理权、放车权分离,确保处理违章车辆公正、透明、严格、公开,同时“首问责任制”、“效能告诫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考勤制”等多项制度常抓不懈,做到了有章可循,责任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构建和谐稽征,在“细化服务”上下功夫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不断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推动“三个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稽征部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组成部门,同时又是经济执法机构,直接面向广大车主群众。因此,构建和谐稽征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行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一年来,我们着力建设服务型队伍,为创建和谐稽征打造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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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全年工作早安排的同时,将省局、分局稽征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稽征人员,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稽征人员身上,并将省厅、省局对摩托车规费、滞纳金征收向基层所返还工作经费的激励政策倾释于大家,激发全所上下的工作热情,要求大家抓早、抓紧、抓实各自的本职工作,务必抓出成效

二是把扶持和引导民营运输企业发展壮大当作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一方面,在充分调查了解周边地区车辆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就发展汽车运输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取得了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我们及时将县委、县政府20*年4月修改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汽车货运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深入到各专业汽车货运租赁公司进行宣传解释,将《意见》中对车主的一些优惠政策进行重点解释,同时为各专业汽车货运租赁公司和车主想方设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积极主动陪同县领导跑市、跑省,把发展汽车货运业中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向涉运部门的领导汇报,争取涉运部门的支持。为此,在上半年受大吨小标吨位恢复整治的影响下,我县的货运车辆仍然在平稳增长,全年共新增货运车辆264吨,新增征费吨位1320吨,稳定培植了费源。

20*年,我们所在省局、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集思广益,真抓实干,征费工作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为交通建设筹集资金是稽征人员的天职,新的一年中,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精神、更崭新的姿态、更务实的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