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申请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中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公司(企业)公章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流程图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一次性告知书

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报材料

1、《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表》(下载网址:www.xiexiebang.com)(原件);

2、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件);

4、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协议等(原件、复印件);

5、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7、监督检验证明(200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制造以及2009年4月1日以后改造的,应提交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8、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实用维修说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2007年6月1日以后生产制造的,应提供产品设计文件和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9、备案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在申办产权备案前已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安全装置的校验和标定资料;

2、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

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备注。以上提报材料按顺序,以每台起重机械设备为单位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印章。

二、办事程序

1、县政务大厅住建局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窗口受理;

2、住建局工程股复核并进行现场踏勘;

3、住建局工程股报市住建委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含上报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时间)。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五、联系电话:5621261

注:

1、事项办理依据。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⑵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⑶《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鲁建管发〔2009〕6号);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备案登记实施细则》(鲁建管质安字〔2009〕16号);⑸《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建字〔2010〕76号)。

2、、受理机关。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决定机关。由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初审后报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审批决定。

第三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目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报审目录

1、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2、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资料审核表

3、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总包单位

自行分包)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表

5、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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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产品合格证;

(十六)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十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