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进一步提高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及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耗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煤、水、电、油等能源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系统优化配置、设备选型和节能改造工作。
3、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第五条生产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员测算电力、水、油料等各项能源消耗指标,并下达年度计划。每月月初下达《月度生产节能减排计划》,月底形成《月度节能减排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综合统计负责各项能源消耗的统计。第七条生产办负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第八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开发和引进节能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
第九条各单位对本单位涉及到的能源进行节能管理:
1、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2、按照《节能减排计划》中的各项能源指标制定节能降耗措施和考核办法;
3、完善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按期检定,确保计量器具齐全、完好、可靠。
第十条各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2-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节约能源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节约能源是我国的重要能源政策,是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重视节约能源工作,通过加强领导、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等途径,达到以最少的能源消耗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包括煤炭、石油、电力、焦炭、煤气、蒸汽、煤油、汽油、柴油和燃料油等。
第四条每个耗能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节能管理体系
第五条建立节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节约能源工作,并建立定期的节能办公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国家节能工作方针、政策、审查节能工作规划、计划和节能措施,听取节能工作汇报,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经验,部署和协调节能工作。生产办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
第六条各级节能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专职人员,必须是热爱节能工作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同时保持节能机构和节能工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七条节能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1准和各项有关规定。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企业节能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用能情况,定期进行能耗分析、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审查节能工程项目、节能工程项目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并监督实施。
3、组织制定各种能源消耗定额、并认真进行定额考核、实施节能奖惩办法。
4、组织开展企业节能管理升(定)级评比活动。
5、组织节能经验交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经验、新产品、新工艺,搞好节能技术培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6、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节能工作。
7、组织开展能源普查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第八条总公司的节能管理机构是本单位能源节约的监督检查机关,各级有关部门的节能工作,受同级节能管理机构的领导。
第三章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第九条各耗能单位都要健全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定,企业耗能单位要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第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规定,企业要配备齐和管好能源器具及仪器仪表。
第十一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先进的能源消耗
2定额,要落到实处,严格进行考核。企业能耗定额指标要定期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各单位所有耗能设备,都要定期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否则不供给能源。
第十三条节能工程项目建设,要实行招标和设标,并实行投资包干。
第四章推行技术进步
第十四条完善厂区合理供热系统,厂区要全面规划,不允许建小炉群,厂区取暖必须采用热水锅炉,现有的蒸汽锅炉只用于生产,取暖必须有独立的锅炉。
第十五条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设备,低效锅炉和其它高耗能设备,企业必须有计划的限期更新改造,更新下来的设备要就地报废,严禁转让或移动使用。
第十六条各单位必须把节能技术改造列为企业技术改造重点,优先纳入计划,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和其它节能措施的资金,专款专用,要有计划的,有重点的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有推广价值的节能示范项目。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七条每年进行一次企业考核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定期开展节能先进评选活动,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部门,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提倡节约能源奖,用于奖励节能技术改造有贡献的人员。
3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情节较轻的由节能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以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对能源超耗和严重浪费而不采取降低能耗的单位部门,可采取限期治理,对能源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浪费的单位,节能管理机构应协助有关部门追究单位部门领导的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2、企业内部罚款,一律不得摊入成本或挪用,由节能管理机构统筹安排,用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节能管理和奖励先进单位部门和个人。
3、不按时上报能源报表的单位部门,按规定不做耗能设备单耗定额的,不做年申请耗能计划的,不做季申请耗能计划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第六章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板报、讲座、会议等各种场合,大力宣传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意义和有关科技知识,大力开展好节能工作。
第二十一条有计划的多层次的培训节能工作的专职人员,对用能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把节能培训的考核作为职工全面考核的内容之一。
4能源使用管理制度
各单位的节能管理部门,均在节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行使范围内职权,正常地开展工作。
1、各单位的节能管理部门主管电、煤、水的指标管理和使用。并受节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监督、检查。
2、建立节能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贯彻上级能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制定能源管理实施方法,解决能源管理存在问题,并组织实施落实。
3、各耗能单位,进出能源均实行能源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定期检查、检验使之保持精确度,测量范围必须满足经济考核,定额管理和企业能量平衡测试的需要。
4、各用能单位的耗能设备一律实行定额管理,各用能指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按各单位耗能设备实际测试结果而定。
5、定期对各单位耗能定额进行考核可做部分调整,并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实行干预,奖励节能好典型,对浪费严重或超耗单位实行超限罚款的办法,必要时令其整改。
6、限用的高耗能,低效设备要制定限期,更新改造计划和规划,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逾期不能完成时,减扣超耗指标。
7、定期对提升、给排水、通风等耗能设备进行测试,使之设备在最佳状态中运行。
8、提高供电率和负荷率,加强电力管理,合理调整负荷,削峰填谷。
9、凡新建、改扩建的项目,要有节能评价,纳入总体规划5和总体设计中,从设计到工艺,设备改型应采用工艺先进的成熟的节能设备。
10、各用能单位无权擅自增加设备容量或对外转供,因需要时,提出申请报原料公司节能部门审批,否则停供能源或通报批评。
11、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灭长流水,长明灯,杜绝跑、冒、滴、漏,这是节能的基础。对长期漏损的单位部门罚款。
12、各耗能单位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好煤、电、水,做好能源消耗的基础工作,定期按时上报各种能源消耗报表。
13、节能部门统一管理能源消耗指标的分配和使用,对主要耗能设备实行一条龙的管理办法。
14、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完善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和台帐,使之达到计量数字化,统计表格化,管理标准化。
15、组织各单位做好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为企业升(定)级做好基础工作。
6能源定额管理及考核制度
1、公司对能源消耗指标(煤、电、油、水)实行定额、定量、包干管理方法,对各种主要耗能设备实行定额管理,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按三年的实际消耗取平均制作基础。每三年进行一次。
2、各耗能单位根据能耗指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承包责任制,进行定额、定量分解落实。
3、每年12月15日下发下一年的用能指标,按能源分类汇总报公司节能小组进行审核落实。
4、每年12月15日根据各单位用煤情况,进行指标调整,在用电紧张时采用日考核,月调整。
5、电力考核以电表、检查记录,表是否在检定期内,运行是否正常;煤考核以检斤查进、出库单;油消耗按耗油量及耗油与同期比降耗进行考核。
6、各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定额,低于定额指标和对节能有贡献的人员均按节电、节煤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对超供、超耗浪费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通报等办法给予制裁。
7、受奖单位除要在能源消耗方面低于定额指标外,还必须保证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严格防止偏面性。
8、各种能源消耗必须以能源计量为准,以计量作考核依据,并做好能源消耗纪录。
9、熟知计量器具的使用,计量必须在规定的检定期内使用。
10、定额管理必须从领导到定额人员,层层重视、人人把关、有效落实。
第二篇:节能管理办法十
二车间节能管理制度
一、成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剑
副组长:董江婴
兼职节能管理员:刘勇
管理组成员:成国兰海鸿、丁宝华、王洪、夏锦绣
二、节能管理职责与分工
1、车间节能管理小组在车间主任领导下组织车间节能的检查及督促节能工作的整改。
2、按程序文件规定完成各项节能基础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报表。
3、组织车间的节能管理评比考核工作,按周评比、月考核进行讲评。
三、生产班组节能检查要求
1、节能管理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布置、总结、整改,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2、节能小组成员每天需对车间照明、压缩空气管道、阀门,抽风除尘管道及其他水、油、汽管道泄漏检查。
3.由各班组确定个人节能管理责任区,各管理责任人负责责任区节能管理。
5、每季度评一次节能标兵,对节能标兵进行嘉奖。
四、节能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1.具体按照工厂《节能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2.车间节能工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关灯,对浪费现象要进行考核,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
3..全体人员要自觉做好节能工作,被工厂通报扣罚的,车间按照2倍标准扣罚,被工厂通报批评而未扣罚的,车间按照50元/次扣罚。
十二车间
20100419
第三篇:节能管理办法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sc-01-2009
发放编号:
****节能管理办法
编制:生产部审核:****批准:****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推动企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外供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能源消耗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第四条
节能关系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能源消耗,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合理用能,增效节能。
第二章节能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能源工作副经理但任组长,成员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
公司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二)研究制订公司节能规划及重大节能技改措施;
(三)部署和协调公司节能工作,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部门节能工作的业绩考核;
第六条
生产部负责公司日常节能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落实行政办公会和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工作的决2议;
(二)根据公司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制订节能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能耗审查,对项目合理用能进行评估、论证;
(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五)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节能监测,组织开展本单位能量平衡、物料平衡、能量审计,编制能源消耗定额;
(六)分解落实节能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各用能部门进行能源计量、统计、检查和考核;
(七)按月、季、年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并按要求上报公司能源环保部门;
(八)负责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制订本单位能源供应设施和重点用能设备在汛期(防汛、防雷击)、设备大修、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的安全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确保生产用能和人身安全。
第七条
车间成立节能领导小组,由一名车间负责人任组长,能源管理员、技术人员等为组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落实行政办公会和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工作的决议;
(二)分解落实节能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各用能点进行能源计量、统计、检查和考核;
(三)分析本车间能源消耗情况,根据分析结果,制定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第八条
技术开发部主要职责:
(一)搞好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节能工作,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等科学技术方面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以节能为中心的技术改造规划。第九条
物业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内部生活和外供用能的管理,负责供水管理及水、电、供暖收费管理工作。
(二)对单身宿舍、家属、外供单位违章用电、水、供暖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
部门节能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煤、油、水、电、天然气的消耗,要随时了解耗能情况,经常检查原始记录;
2)负责检查能源计量仪表的运行,保证数据准确,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产部,予以解决。
3)负责汇总部门耗能统计,及时报表;
第三章节能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能源计量管理
(一)按照《单位能源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
(二)能源计量装置的选型、精确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满足能源定额管理的需要,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记录。第十二条
能源统计管理
(一)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统计体系,落实统计责任制,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按公司要求报送有关能源统计报表和年度4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购入、能源消费与加工转换、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效益分析、能源消费预测等。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主管部门制订的能耗标准和能耗限额,按先进合理的原则制定综合能耗和单项能耗定额指标,并把各种能耗考核定额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单机设备。
第十四条
按照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宣传、培训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保障。第十五条
用能设施运行管理
(一)制订用能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巡视检查,填写《设备巡检记录》,做到厂级月检、车间周检、节能管理人员每日巡检。
(二)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用能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漏等能源浪费现象。
第十六条
定期开展水平衡和能量平衡测试,并编制或修订能源流程图和能源网络图,分析节能潜力,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第十七条
禁止使用和转让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评定,将技术状况差、能耗高的设备纳入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运输、市场等因素变化情况,合理组织生产,保持用能设备高效运转,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移峰填谷,降低能源成本。
第十九条
生产辅助用能、机关用能、生活用能和其他非生产性用能一并纳入本单位的节能管理范围,按要求进行计量和交费,禁止无偿使用和包费制。
5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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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内能用电脑共享的资料尽量不打印;对基层尽量用磁盘传递信息。
3).各部门应分类存放纸张,双面打印过的可做废纸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