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理局环卫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队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我区局属管辖范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科(以下简称环卫科)负责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外单位如需借车,必须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严禁接私活和私车公用等行为,未经允许出车,一经核实,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放到其他管理规定第四条,总则是总的原则,不宜写具体措施)。
二、车队岗位职责
(一)车队负责人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建议删除)。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打电话和闲谈,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
7、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环卫科报告申请。
8、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检修、保养、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完好,随时可以出动。
9、司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液是否充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灯光,喇叭,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车辆保险采用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选择保险公司投保车辆保险。
(三)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
七、本管理制度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