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市,切实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及《江苏省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就推进我市污水集中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污水集中治理的总体目标及要求

1.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生态市的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年建成儒林、薛埠、指前、直溪、朱林等5个镇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实施各镇(区)行政区域内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加强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使各镇(区)在污水收集管网所覆盖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工业废水及集镇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实行集中处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中心村的污水接管工作。到20*年,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2.建设要求

(1)5个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覆盖范围是。薛埠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为薛埠镇;儒林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为儒林镇;指前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包括指前镇、原洮西镇;直溪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包括直溪镇、原茅麓镇;朱林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为朱林镇。

(2)儒林、薛埠镇污水处理厂在20*年8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及管网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3)指前、朱林、直溪镇在20*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各自区域内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完成评审和报批工作,并于20*年12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及管网建设,投入试运行。

(4)尧塘镇在20*年8月30日前,完成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并在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工作。

(5)开发区在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原河头镇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并在20*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工作。

(6)金城镇在20*年6月30日前,完成原白塔镇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接管工作。

3.建设原则

(1)镇(区)为建设主体。各镇(区)为本区域内污水处理工程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主体。工程进度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发改、建设、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2)多渠道融资。鼓励社会各类所有制投资主体和外资参与投资,积极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建设、经营污水处理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对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主体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资运营可以实行以下三种模式,一是由社会资本建设,并自主经营的模式;二是由社会资本建设,再由镇政府逐年支付,支付完毕后由镇政府组织运营的模式;三是由镇政府和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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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宣传力度。污水集中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因此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跟踪报道,营造加快推进建设的浓厚氛围。

4.强化考核机制。为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工程的有力推进,20*-20*年,市政府将依据总体建设目标分年度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定期组织考核,及时通报,倒计时推进,并作为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项评优考核的一票否决制的条件之一。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