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执法大队: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服务“三个加快”建设“四个遂宁”工作主线的关键之年。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深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全局干部廉洁从政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促进全局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廉政准则》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贯彻实施的自觉性。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督促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相结合,将全局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对《廉政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进一步促进全局干部廉洁从政、取信于民。
二、围绕中心开展监督检查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权威。按照市纪委和执法局党组的各项重大部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强化落实责任机制和执行监控机制,严肃查处阳奉阴违、各行其是、执行不力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市委、市政府服务“三个加快”、建设“四个遂宁”的工作主线,开展专项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督促机关各科室、中心和各执法大队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快从严查处违纪违法典型,确保城管执法工作高效推进,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三、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早打招呼、早提醒”的要求,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度重视群众关切和诉求,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倡导讲真话讲实话,反对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
(二)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认真执行中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严禁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机关和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执法监督约束机制,局监察室和督查科要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要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努力推行和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制度。
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从严查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以权谋取非法利益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惩治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充分利用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积极探索发案规律和特点,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努力做到查处一件腐败要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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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构建惩防工作体系。按照中、省、市的相关要求,围绕发挥查处的威慑力和纠风的矫正力,积极构建惩治工作体系;围绕发挥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改革的推动力,积极构建教育长效机制、法规制度体系、权力监控机制等预防工作体系。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执法大队、机关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局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参谋助手作用,统筹谋划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周密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结果运用。坚持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优化检查考核办法。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干部绩效评价内容,列入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因责任制不落实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到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