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党务工作要点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城建工作稳中快进的关键之年。今年市建设系统党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创建设系统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一、党的建设工作

1.深入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执行力的一条主线,紧紧围绕“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这一活动主题,按照市委建设工委《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活动,梳理工作岗位职责,清理规范工作制度,再造业务流程,建设优化网络办公平台,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升效能,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2.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威组发〔2012〕5号)文件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参加市里开展的“前辈的足迹”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好“红色关爱”志愿者服务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与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结成对子,定期开展帮扶慰问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典型带动,进一步深化“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实施好“党群连心”工程,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点、机关干部“结穷亲”、年轻干部驻村蹲点工作,促使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

3.做好全系统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意做好一线干部职工和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的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落实党员发展计划,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履行组织程序,实行全程公开、全程审核、全程记实、全程问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4.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及党费收缴等基本工作制度,强化对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探索推行“微型”党课教育方式,让党员愿意听、听得懂,在思中学,在学中思,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年内,举办一期建设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重点围绕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理论培训。

二、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5.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的机关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机关事业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活动,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树立行业形象;各大企业要以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为主要内容,深化诚信建设,争创“文明企业”,提升全行业文明水平。

6.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建设工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受理群众通过广播电台行风热线、12345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主任信箱等渠道反映上来的所有问题,认真负责地做好处理落实与反馈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完善热线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服务观念,不断提高为群众破难题解难事的能力。结合今年开展的市区7个旧生活区综合整治工程,组织对小区内建(构)筑物、道路、绿化、容貌、环卫、管线、公建配套设施、五小行业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7.加强和改进治安稳定工作。细化分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逐级签定责任状。坚持疏导思想与落实政策相结合,认真做好系统内企业军队复转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不出现到省进京现象或规模性聚集活动,做好两会期间的安保工作。深入开展反“法轮功”邪教斗争,落实各项社会治安防范措施。根据市综治办要求,组织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加大防范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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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共青团组织要推进“青年建功十二五”行动。以庆祝建团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要组织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一结一”真情助困活动,用爱心和行动创造和谐。

17.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建设系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房管局、执法局、建管处等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与我委签订的《2008—2012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责任书》要求,结合业务特点,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市建设系统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18.妇女组织要围绕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深化岗位建功和行业竞赛。要搞好“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巾帼十杰”推荐工作,实行创建活动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培养典型,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