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1993年11月10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污染急剧恶化的势头得到遏制,环境状况基本保持稳定。但是,由于我省人口密集,资源短缺,经济增长,环境保护的形势仍然严峻,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还在发展,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必将影响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和我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争取环境质量到本世纪末,有较大改善,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加强环境保护是九十年代改革和建设的十大任务之一,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利益、民族的长远利益、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一涉及全局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对待,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时,要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考核政府经济工作和干部政绩时,要把环境保护列为重要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环境与发展事业中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在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体制;要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和上一级政府汇报环保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依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当前和今后几年,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国务院[1993]18号文件,把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列为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支持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并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规章制度的清理,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要抓紧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规定和办法。各地要继续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和完善。

三、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建设

我省人口稠密、资源贫乏、经济发展迅速,环保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因此,在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中,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将更加突出。要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市、县环境管理部门。为加强现场执法监督和检查,省、市、县应设立环境监理站,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分片设立环境监理站(所),作为县(市)级环保部门的基层派出机构。在各级环境监测站,推行标准化建设,提高监测质量。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

四、疏通和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环保投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环境保护资金的综合平衡,并纳人政府预算,要从地方财政中拨出专款用于污染防治;对国家已规定的用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必须不折不扣地保证落实;对环境污染治理、废物综合利用和自然保护等社会公益性项目,要在投资、信贷、税收、价格等方面予以优惠和扶持;在原材料、能源生产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金。各级环保、财政部门要收好、管好、用好排污水费和超标排污费,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和挪用;对小型燃烧设施排放烟尘、汽车排放居气、环境噪声污染以及工业燃煤排放二氧化硫,征收排污费。企事业单位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资金的相应部分应用于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外环境保护贷款。随着经济实力增强,逐年增加环保投入。到本世纪末将我省环保资金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使环保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大力推行科技进步,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发展经济靠科技进步,解决环境问题也要靠科技进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将环境科技放在重要的位置。要提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环保科技协作网的攻关能力,发挥省环保科技发展基金的作用,集中力量加强对苏北六市水环境、太湖和苏南运河等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研究。要组织力量研究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推行无废、少废、节水、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实施环境时限标准;研制和发展绿色产业或环境标志产品,以利于开拓市场和提高产品竞争力。要加快环保实用技术推广,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防治污染能力。要把环保产业列入优先发展领域,生产出更多系列化、标准化、成套化和技术层次、含量高的环保产品,尤其要抓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的建设。

六、严格控制新污染的产生,积极治理老污染源

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中,要明确企业法人防治污染的责任,要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不允许企业向社会转嫁污染来换取自身的利益。凡是污染严重而治理不力的,不能评为先进企业或文明单位。

各级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坚持“先评价、后建设”的规定,对采用落后工艺、陈旧设备、布局不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在引进项目时,要严格防止污染向我省转移;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和垃圾转移到省内处置。对污染治理难度大的引进项目、污染重的产品外销项目必须从严控制,其审批权相应提高一级。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并实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对近年来新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未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对浪费资源和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乡镇企业,必须责令其限期治理或关、停、并、转。

工业污染防治,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侧重于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由重浓度控制转变为浓度和总量双轨控制,由分散的点源治理转变为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必须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各地对列入国家3000家重点污染源名录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

七、加强对开发区的环境规划和管理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对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应与集中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开发区和工业小区管委会要设立环保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认真把好项目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建设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各地要积极推广昆山开发区、角直镇工业小区和大丰生态县的典型经验,建设各具特色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示范区。

八、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的成果,加强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建设;逐步改变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开展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定污染扰民企业搬迁政策,建设城市元污染企业示范区;着重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11”工程建设;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及自然保护区新建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已建的必须立即关停和搬迁。集中力量搞好南京秦淮河、徐州奎河、淮阴清安河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世行贷款苏南环保项目,并对苏南运河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九、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单位要把环境宣传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经常性的任务,并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好坏典型,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知识。各级教育和有关部门要重视环境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抓好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将环境保护列为必设的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对环境与发展问题的综合决策能力。[苏发(93)17号j

第二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新党发〔1993〕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政府,各地、市、自治州党委、政府(行署),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外交部和国家环保局《关于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情况及有关对策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现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

环境资源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将直接危及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区正在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推动我区国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为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把这一涉及全局的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真正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对待;要大力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逐步增加环境保护投入,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监督与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制定本地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实施措施,并列入政府和有关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考核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作为考核经济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好环保部门的领导干部,使我区的环保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

二、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战略,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环境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目前我区正处在扩大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尤其需要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在经济发展战略中,必须改变目前大量消耗资源、粗放经营和对环境造成极大损害的传统发展模式,必须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指导方针,走经济与环境协调一致、持续发展的道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时,都要配套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切实把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要把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中,确保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中,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实行资源优化配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淘汰那些能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要坚决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都必须按法律规定,先评价,后建设。要全方位、多层次地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污染

当前,影响我区环境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工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和缺乏科学管理是主要原因。在加快经济发展、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在新、扩、改建项目时,技术起点要高,环保设施要配套,尽量采用物

耗能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并有可行治理方案的清洁工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的规定;工业污染防治要提倡区域综合治理和集中控制,提高治理的规模效益;老企业的改、扩建要坚持“以新带老”的原则,结合技术改造,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要减污”;要坚持引导和限制的原则,积极防治乡镇企业污染,严禁对资源乱采滥挖;提高回收资源的能力,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三废”资源化,减少向环境排污;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过程中,要明确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不允许企业向社会转嫁污染换取自身的“高效益”;在吸引外商投资、引进产品和项目时,要注意引进高、新、尖技术,防止国外污染向国内转嫁,城市污染向农村转嫁。

四、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继续坚持和加强以治理城市烟尘、污水、垃圾和噪声等“四害”为主要内容的工业污染防治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奎屯、库尔勒、喀什等城市,尤其要抓好此项工作,做出典范,带动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和手段,保证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治理城市烟尘,要从改变能源结构和燃烧方式入手,积极发展民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及热电联产,推广工业与民用型煤,限制原煤散烧,推行集中供热和联片采暖,加强对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的监测和监督管理;治理城市污水,要实施清污分流、污水截流和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地采用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或应用土地处理等方法处理污水,并搞好处理后污水的绿化和农灌利用;要加强和完善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严禁采取任何形式向地表、地下水体排放超标污水;要积极推广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处理;对工业、交通、施工、娱乐等噪声要划分区域,规定声级、时限,严格控制。新、老城市的建设和改造,要把集中供热、燃气、垃圾、污水处理和噪声控制等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为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把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市长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牧业持续发展

农业土壤、草场、森林和荒漠植被是我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逐步增加对生态农业、植树造林、森林和草场培育的投入,加快改土、造林和改良草场步伐,坚持以法治土、治林、治草,促进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加强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坚持“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实行资源有偿使用,逐步开征环境资源补偿费;坚持流域规划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各流域的生态环境;积极推广生态农业的试点示范,开发和推广生物能源。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搞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规划,新建自然保护区要扩大和丰富物种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要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买卖、食用国家明令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

六、大力推进科技进步,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环境与发展的有机结合在于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环境科研部门重点要进行烟气除尘、汽车尾气治理、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和生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科学研究。环境管理部门要大力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和国家已认定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新技术,使其尽快转化成实用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开发和引进无废、少废、节水、节能的环

境保护适用技术。尽快成立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积极引导、扶持和启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各级环保及有关部门要制定环保产业规划和有关配套政策,加强环保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与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环保服务体系,落实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环保技术装备。各级计划、科技部门要支持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的示范工程,在项目和资金按排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七、健全环境法制,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健全环境法制,强化环境管理,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手段。在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中,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将更显突出。因此,要健全环境法制,尽快制定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收费使用政策。环保、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征收环境资源补偿费的具体办法,真正做到谁开发利用谁补偿保护。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支持环保管理部门执行国家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监督的职能,加强环境管理现场执法检查力量,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加强环境管理。

八、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

环境意识是衡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是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工具的作用,把环境保护宣传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经常性的任务。各级教育和有关部门要重视环境教育,大专院校要办好环保专业,中、小学和幼儿园要采取各种形式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环保课程。各级党校、干校要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环境意识和对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文字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的编译、出版、发行工作。

九、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强,企业经营机制也在发生相应变化。“经济发展靠市场,环境管理靠政府”。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不能削弱,应得到进一步加强。因此,要健全和强化环境管理体系,充实环保队伍,加强环保第一线执法力量,强化监督管理。自治区及各地州市,都应有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机构,各县也应设置利于强化环境监督的机构。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新形势下,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胆实施“环保切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方针,以监督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

十、积极开展环境外事活动

环境外事活动是我区外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要纳入我区的外事工作。各地都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利用好我区的地缘优势,抓紧开展对国际环境问题,尤其是周边国家环境问题的研究,加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使用交流,把环保作为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的一条重要渠道。要抓住有利时机,同各国环境保护组织和金融机构加强联系,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九日

第三篇。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市**区位于**省西南部,沅、巫两水交汇处。现拥有化工、造纸、陶瓷、纺织、竹木加工等各类工业企业134家,年工业生产总值24亿元,是一个以轻工业为主的山区小城市。由于**区工业企业大都是传统的老工业企业,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突出。空气中二氧化硫污染严重,酸雨频率更高达95%,

是全国典型的酸雨污染区域之一。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我们环保工作者的职责。下面我就**区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几点粗浅看法,以供大家商榷。

一、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均衡。具体到**区的环保工作,就是要在充分考虑本辖区环境容量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依法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准入,限期关停一批规模小、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1)充分发挥绿色gdp的“指挥棒”作用,把环境保护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硬指标,促使各部门主要领导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保护好**这一方山水。

(2)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企业、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在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将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三赢”。

(4)建立和完善环保领域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引导、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环保,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产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主要制度之一,是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提升经济总量的重要载体,是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手段,为此,务必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报批;各类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及开发建设规划未经环评一律不予审批、报批;按照《**市**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的要求,城区内一切新建工业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报批。

切实加强新、扩、改建项目和工业园区的环保管理:

一是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环保一票否决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好项目审批关。如招商部门要从招商洽谈的源头上把好关,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进区落户,对化工、医药等环境污染较重的投资项目,事先必须经环境影响评估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落户协议。

二是实行环保“三同时”保证金制度。新建项目严格执行湘政发[2006]23号文件规定,向环保部门缴纳“三同时”保证金。

三是加强监管,严禁新建项目违反环评要求,随意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经营项目,督促企业按环评要求落实好“三同时”防治设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抓好“三同时”验收。严格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对“三同时”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凡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或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意见较大的企业,不得享受区工委、区管委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三、多策并举,全面落实污染减排任务

1、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为重点,突出抓好造纸、化工、陶瓷等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和相关企业的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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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坚持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政府转变职能、下放权力时,环保审批权不能下放。浪费资源、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土法炼焦、小造纸、小印染、小化工、土硫磺等一律不准新建;已有的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实行关、停、并、转。加强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和各类开发区环境管理,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企业,工商部门不得颁发营业执照,防止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蔓延。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争取在几年内使我省的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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