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事故处理方案
总则
1.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贯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本区特点和未来建设、发展的需求,提高供水行业应对突发供水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供水事故能力。
1.2工作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供水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供水事故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切实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职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共同参与应对突发供水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切实做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供水条例》
《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城市供水行业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
《市供水管理条例》
《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
《市供水专业规划》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市~年全面提高供水水质行动计划》
1.4基本情况
区自来水公司目前下属三个制水厂,九个水库泵站,日供水量为38万吨,承担着区大部分区域及区部分区域的供水任务。供水区域520平方公里,管网长度1391公里,主要供水干网为“田“字型,以区域性形式供水,目的减少在发生突发事件停水所造成的影响。
1.4.1供水突发事件的现状和趋势
供水突发事故主要包括供水水源遭受污染、制水厂或泵站遭受断电、供水管线爆管等事故。我区供水突发事件以供水管线爆管居多,主要原因是我区的自来水管铺设时间以较长,并多数为易爆易漏质差的水泥管。我区近几年已发生多起供水水管爆管事故,并在冬季尤为突出。今后五年乃至此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段,我区的人口规模仍将会有所上升,社会经济仍将快速发展,而城市供水系统主要水源大治河为开放式、流动性、多功能水域,抗击化学品、有毒有害物突发污染的保障度不高,水域易遭受突发污染事故;还有很多易爆易漏质差老化供水管道,城市供水的总体安全保障度不高,在较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观,严重供水事故的隐患依然存在,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仍有可能出现。
1.5适用范围
可能造成供水突发事件的原因有: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汛期、地震灾害等。
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取水口水源和出厂水质遭受污染。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区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任何原因所造成的供水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工委的领导下,建交委主任为处置供水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区自来水公司为责任主体。
2.1.1领导机构
对应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区自来水公司建立供水突发事故管理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组长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副总经理担任。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为:
(1)设立应急处置指挥(值班)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加强对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和预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供水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按照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组建和管理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训练和演练;
(4)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应急处置的专业设备、器材、车辆、通信工具等装备、物资和经费,保持应急处置装备完好,确保应急通信的畅通;
(5)接到应急处置指令后,迅速派出应急处置队伍,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供水事故,并及时报告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
(6)加强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基础资料、数据、情况等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为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来水公司办公室,分管经理为应急办主任。
应急办公室的具体职责为:
(1)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负责接受或办理向区建交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3)指导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4)组织编制修订区处置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5)承担24小时应急值班;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供水事故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按照半小时内以口头形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的方式,分别将有关信息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和责任单位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在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服务联络中心负责收集、研判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并根据处置需要通报区各有关单位。
3.2预警预防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可视情况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和直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必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或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3)必要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调集和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供水事故预警级别拟分为四级,即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根据本预案,服务联络中心明确报警、接警、处警的部门和第一响应队伍,明确其工作要求与程序,明确预警的方式、方法、渠道和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预警支持系统,包括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做到信息传递和反馈高效快捷,做到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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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9.1.2预案的修订
区建设和交通委应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如针对预案管理的相应法律法规有重大修改的,平时演练活动和应急处置行动发现本预案有重大缺陷的,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在应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或应急预案的应急救援体系采取合理应对措施的,应及时予以修订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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