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筹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我市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满足全市农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保障。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建设在人口集中、方便群众的地段,并为单体独立建筑,不宜建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
(二)面积标准。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人口较多、经济状况较好的乡镇,可根据自身条件适当增加面积。
(三)功能布局。综合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要做到室内外相结合,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育室、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用房等;室外基本功能空间为文化活动广场,包括:篮球场、健身场地、露天舞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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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竣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文化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文化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加强领导
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是我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广大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助理*担任,副组长由市文化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管领导及各乡镇行政一把手组成。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解决文化站在设施、场所、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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