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积极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完善沼气服务体系,通过强化技术培训,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沼气服务水平,拓展沼气利用途径,提高沼气利用效率,推进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新增沼气用户3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60座,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的沼气生产工250人,建立和完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新建沼气技术服务网点130个。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认真落实目标任务

农村沼气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尽快把农村沼气和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乡、村,列入2009年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要强化责任,科学安排,合理布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增加投入,切实加大扶持力度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沼气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切实落实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市级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对户用沼气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户,各县(市)、区要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除加大对户用沼气建设的扶持力度外,对大中型沼气工程继续实行以奖代补,予以适当补助。对申报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择优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待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予以奖补。同时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发挥小额贷款在发展沼气中的作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形成“政府扶持、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快全市农村沼气的发展步伐。

(三)技术创新,开展秸秆沼气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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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要以沼气生产工为依托,支持沼气生产工组建施工队伍,形成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满足农村沼气发展的需要。在管理方面:一是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沼气池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沼气池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选择池型模式,严格按照《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进行规范建设。三是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对新建沼气池逐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者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名盖章,验收资料存入沼气池建设档案。四是建档立卡。各县(市)、区应建立沼气建设档案,坚持一户一卡,纳入微机管理,确保底数清楚。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三包一合同”(包建、包质量、包建后服务,与农户签订建、管、用技术服务合同)制度,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使用一个。

(四)严格督查,奖优罚劣

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沼气工作的考核办法和制度。一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末要将沼气建设进度和工作情况报送市农业局。11月底上报年终总结。二是建立通报制度。每月5日、25日,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并及时通报。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年终采取县(市、区)自查、市验收的办法,对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申报国家沼气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对完成任务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