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核实方案

日常工作由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当。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组织实施。并依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工作措施,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得住各级的评议考核。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37号文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15号)精神,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依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实事求是合法公正、奖惩结合的原则,以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评议考核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含实行垂直管理的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它区政府所属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下简称被考评单位)

三、评议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定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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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效果由日常考评效果累计形成,评议考核采取日常考评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日常考评主要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选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对行政执法情况实地调查、抽查有关执法资料及执法档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以及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议考核结果由区政府进行通报。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