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几点认识

我局最近组织了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科学发展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以下谈几点对科学发展观中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浮浅看法: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人类社会在发展中不断前进,而发展观也是在与时俱进、不断演变的。传统的狭义的发展观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财富增长,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忽视人的全面发展。这种发展观简单地把国内生产总值(GDP)视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与繁荣的主要标志,把经济建设为中心,误以为是以GDP为中心。随着人类进入从工业社会向生态化、知识化和信息化社会转变的历史时期,发展观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一种新的广义的科学发展观逐渐形成。这种新的发展观,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调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质量有实质性提高,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相和谐地可持续发展。正如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概括指出的,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它既有量的增长,又有质的提高,结构的优化。既是物质的发展,又是精神的发展,既满足基本需要,也追求高级需要。

新的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发展的崭新思维理念,它的基本内涵是:一要全面发展;二要协调与可持续。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就是各方面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代际公平”。即子孙后代拥有与当代人相同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当代人必须留给后代人生存和发展必需的资源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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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当然,也会出现某些“间断”或衰退,但是总体是连续的。在发展中,要注重持久和协调,要不断克服和纠正阻碍持续协调发展的思想和行为。特别是各级领导和管理者要有可持续发展思维,用全新的发展观,审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贯彻到指导城乡发展的实践中。一个地区、一座城市要实现现代化目标,既要经济繁荣,又要社会全面进步。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而社会进步又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避免单项突进。

三是城乡、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谐。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良性互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达到城乡共荣;要统筹地区发展,坚定不移地按照全国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的发展优势,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加快调整、改造和振兴,促进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并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实现东中西互动,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四是强调各阶层的共同受益,全社会的和谐共存。经济社会和城乡、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了改善人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最终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以,新的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以人为基础,着眼点是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真正提高人们的净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