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长效机制思考(简稿)
第一篇:环保执法长效机制思考(简稿)关于我区建立环保执法长效机制的思考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安莉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它涉及国家、社会、人民长远的根本利益,是带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区在努力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坚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大了环境治理力度,特别是狠抓了生态建设,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好转。但我区是成都以至西南重要的工业基地,随着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大批工业项目的引进,我区环境保护的压力很大,环境质量也呈“w”形波动,一不认真巩固就会反弹,因此,我区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尤其要研究探讨建立环保执法长效机制问题。只有积极建立长效的环保执法机制,始终坚持依法保护环境,采取多种措施依法从严治理环境污染,才能为我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
那么,我区如何建立环保执法长效机制呢。我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做到“五管齐下”:
一、环境监管政府必须履职尽责
要保护好青白江的生存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搞好青白江的环境污染治理,关键是区、乡(镇)人民政府、职
1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全区的环境保护、环保执法工作,坚持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并重、依法行政与依法管理并重、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并重、污染预防与污染治理并重、着眼当前与持续改进并重。要象抓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那样抓环境保护和环保执法;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环保实绩考核制、环保监督员监督制、环保联系会议制、有奖举报制、环境状况季度公告制、整体联动制;要加大投入,每年环境治理款项要纳入区、乡财政预算,依法征收的排污费用必须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同时要足额保证环保执法管理和监测经费;要全面推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环境危害特别是重大污染事故的,要象追究沱江污染事故责任那样追究责任者的相应责任。只有及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才能显示法律的威严。
二、污染治理必须从源头抓起
沱江污染事件后,我区共投入约5亿元治理污染源头,成果非常显著。今后我们要认真执行《环保五年行动计划》,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起“谁污染,谁付费”、“谁污染,追究谁”的机制。要进一步抓好企业污染源、城市污染源、农村污染源整治,积极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医疗废弃物、农村畜禽养殖排污、秸杆焚烧、城郊结合部水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对长流河两岸的47户省控、市控重点排污企业
2实行加密监测重点整治,继续对毗河、西江河两岸排污企业特别是小纸厂进行整治。要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各排污企事业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0年,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率要达到95%,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以上。通过科技创新和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观。
三、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区”战略
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生态立区、工业强区、物流兴区、商贸活区,建设成都北部新城、构建和谐青白江”的奋斗目标,既体现了区委的高瞻远瞩,又代表了人民的心声。青白江区是成都市重要的工业区,遵照与落实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和科学发展观,我们的工业发展必须坚持走生态工业之路,否则,我区的环境保护和环保执法就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这样的发展理念:我们的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追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以保护自然为基础,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与社会进步相协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要实现双赢,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模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我区应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新引进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要达100%,
3“三同时”执行率要达100%。要进一步调整工业布局,做到工业向园区集中,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技术革新、技术进步力度,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支持和监督企业对废水、废气、废渣的循环治理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量化。
四、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牺牲环境的代价是极为高昂的。为避免类似沱江污染的事故再次发生,环保工作必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可将环保目标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目标一道详细分解到各乡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半年一考核,年底总考核。既然环保工作是属地化管理,而且责任重大,那么就应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整体联动,“一票否决”,从而将责任一层一层地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目标任务中一定要明确:凡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老污染源,要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重点污染源,技术条件成熟的,实行限期治理;对那些目前尚无治理技术,又对大气、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关、停、并、转。要进行定量考核,坚持每年为群众办一些实事,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五、人大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环保执法的监督
人大要强化法律保护和法律执行的监督意识,区、乡(镇)人大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和环保执法要高度重视,做到经常监
4督、常年监督。要根据《监督法》,对我区实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执法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为确保环境治理工作得到落实,区、乡财政每年要将治污经费纳入预算,区、乡人大要监督执行。区人大应每年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环保执法方面情况的汇报,年内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区内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检查和评议,还可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青白江饮用水水源污染治理情况,使代表工作与环保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总之,历史和现实无不昭示这样一个道理。在全区上下致力于我区经济腾飞的进程中,无论我们用心多么良苦,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推进发展,我们必须走生态工业之路,走新型工业之路,走持续发展之路。我们的家园要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我们的环境保护就要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真正建立起环保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第二篇:执法监察长效机制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建立健全土地监管长效机制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家具基地国土资源所,开发区、产业园分局: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土地执法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土地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报告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执法队和各国土所、分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自的巡查责任,并严格纵向监督。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巡查责任。根据我县土地利用和土地违法的形势和特点,合理划分巡查区域,有针对性地确定巡查频率和巡查重点并落实责任人,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二)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求如实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做好对违法用地上
1报前的源头制止工作,对违法用地的上报和制止率达100%;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细化动态巡查区域,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并如实填写巡查台账。
(三)发生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不得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而引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四)各国土所、分局、各相关业务股室积极配合,对辖区内建设用地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防止未批先占、批少占多、随意改变用途等违法现象发生,切实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五)明确报告的内容、程序和时限。要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而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高度重视妥善处理涉地信访案件
(一)本年度内行政区域保持良好土地管理秩序,不得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也不得因土地问题引发上市、赴省、进京群访事件。
(二)各国土所、分局要积极配合监察股违法案件立案和调查取证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设置障碍加以阻挠。
三、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及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国土所、分局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采取更加有利的措施,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年内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超过5件,将对该国土资源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年内辖区内发生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件,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20日
第三篇: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节约资源,保障支持发展为目标,以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以强化基层执法监管为基础,以预防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以依法严肃公开查处重点典型案件为手段,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构建预防、查处、监管、部门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国土资源的依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和任务
(一)加强整改,巩固成果。各乡(镇)和国土局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去年以来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情况及“违法违规清理专项行动”认真进行一次“回头看”,对遗留案件查处纠正和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符合条件尚未立案的,要抓紧立案查处;对已立案尚未处罚到位的,要抓紧处罚;对处理偏轻偏宽的,要及时纠正;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积极跟踪检查,确保案件查处执行到位,对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坚持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和便于操作实施的要求,由国土局牵头负责建立完善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一是搞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查限期整改,改变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二是加强执法巡查,采取动态巡查和重点检查两种方式,对交通沿线、城乡结合部和重点乡(镇),进行全面的拉网式的动态巡查。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执法动态巡查,设立群众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等方式,及时梳理和掌握一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四是加大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水平。
(四)完善体制,提升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基层土地监察网络,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各乡(镇)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全面配合和支持县国土资源所工作,发挥基层在动态巡查中的作用,健全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坚持动态巡查,预防并举,力争把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要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用地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从快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全力支持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要严格执行项目用地“三到现场”监察制度,防止新增建设项目出现未批先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国土资源管理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管长效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执法理念,促进执法水平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等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建立国土资源执法长效机制的意义和要求,为建立国土资源执法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对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确认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土地保护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一些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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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建立监督实施保障制度
由于缺少健全的保障制度,致使许多制度制定后成为一纸空文。可见,没有监督保障,再好的监督制度也难贯彻执行到位。对此,应建立监督实施保障制
度。对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密的要追究责任;规定对检举、控告者的奖罚制度等。总之,党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保持党和党员的先进性的任务十分艰巨。共产党员必须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永不自满,永不懈怠,不断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永葆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