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用地股长工作体会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我叫余培红,现为鼎城区国土资源局用地股股长。在任现职以来的近一年时间里,我始终坚持把优质服务发展与基层群众作为自己最大的目标追求,把依法按程序报批用地,公正对待每一宗征地中的各方利益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及方方面面的好评。这里,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向大家汇报一下自己的工作体会:

一、不忘公仆之心,服务发展尽职责

我知道,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股长是个无品无级的小职位,谈不上是一个什么官。但对于重视发展的县域经济来说,用地股长却又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岗位。尤其是xx年初,我通过竞争上岗走上这个岗位后,感到这是组织上和同志们对我的极大信任,深感到责任的重大,真可谓是责任重于泰山。所以,对待岗位工作,我丝毫不敢懈怠。

xx年,鼎城区委、区政府提出了要建设工业鼎城、商贸鼎城、城市鼎城的发展战略,对供地需求更加紧迫。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思路,我们尽全力搞好服务工作。在局党组支持和多方配合下,全年共报批征地项目20宗,涉及面积1886亩,其中农用地转用1724亩,比往年增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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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忘服务宗旨,贴心办事为群众

基层区局的用地审批只是整个报批过程的一个基础环节。而报批资料准不准确,既关系到用地管理的质量,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虽然自己权力不大,但是作为一个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我始终不敢忘记服务宗旨,不敢忘记自己也是寻常百姓家的女儿,因而对群众的利益一刻也不敢忘记,不敢怠慢。

征地工作涉及到国家、集体和老百姓三者利益,为了保证三者利益协调一致,在征用每一宗土地时,我始终坚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想法,做到公平征地、和谐征地。鼎城区环抱常德市城区,邻近城区的建设项目较多,土地品补价格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为了保证群众正当合法的利益,我们坚持按程序办事,在未签定协议之前必须召开听证协调会,向群众宣传政策,同时又把群众的意见和想法搜集整理,形成详实的书面材料向领导汇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群众争取最大利益。年产值标准问题也曾经是武陵镇群众反映的一个热点问题,群众觉得年产值标准定得过低,在征地补偿时经常出现矛盾。为了消除群众的误解,保证群众的利益,用地股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派员深入到武陵镇的村、组和农户家中,实地测算,查阅历史资料,组织群众代表座谈,在广泛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完善了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数据报告,得到了区政府和区局领导的充分肯定,群众也比较满意。地类问题也是武陵镇部分村争论的热点,如何界定地类,保证群众的利益,我们坚持每征一宗土地都要实地调查,反复论证。有人讲,地籍调查是地籍股的事,又有航测的图纸和土地利用现状图,何必搞得那么复杂。我经常跟股室的同志讲,群众对土地怀有深厚的感情,是老百姓生存的根本,老百姓有这样、那样的想法很正常,我们前期工作做细点,能够拉近与老百姓的关系,也能为用地者创造一个好环境,虽然工作辛苦点但是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