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员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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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员经考试上划,体制虽发生了变化,但服务群众的观念未改变。据笔者调查发现,基层国土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群众服务中要甘当“五员”,即:首先是要当好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员”。笔者从事基层土地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不少农民群众在建房用地上存在误区,不少农民群众对土地法律政策知之不多,这其中原因与土地政策法律宣传不够有关。有的农民建房时误认为只有在耕地上建房才打报告,而不知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同样要打报告,要经过审批;有的认为承包地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擅自在耕地建房、挖田养蟹、养鱼虾等毁坏农田;有的农民自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民建房是特事特办,建房时未经基层国土、村镇建设部门勘察放样,“不打票就上车”。因而有关部门在开展“三下乡”时还要开展送土地法律政策的“四下乡”活动,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要针对农民群众文化特点,当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将土地法律政策送达到农民心坎上,把耕地保护重要性讲明白,把节约集约用地道理讲清楚,让群众心中有数,教育农民惜地如金。同时加大违法占地典型的查处,公开曝光。二是当好村民建房用地的“指导员”。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全民创业,描绘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好图景。在农村,富裕后的农民建房舍得花钱,但农民建房是件大事、喜事,却办成了急事。有的未经批准占地建房,是“处处点火,四处冒烟”。另外农民建房时不按规划建设,张家承袭传统,李家追赶新潮,新屋犬牙交错,新旧参杂是“满眼新屋不见新村”。农民建房布局杂、乱、差,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客观上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给国土部门管理带来棘手的问题。对此,基层国土员要当好农民群众建房用地的指导员,在新农村建设中以规划先行,节约集约土地,大力推行农民公寓、中心村建设,同时设计推广一些实用美观的房屋样式供农民建房时参考、选择,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优。”三是当好农民群众矛盾的“调解排查员”。有的农民建房时崇信迷信,建房时认为房屋高人家一点就高人一头;同时建房过程因通风、采光、行人车辆出行以及宅基地四至不清、权属不详,争吵不休,引发矛盾,甚至大打出手,矛盾升级酿成悲剧。对此,基层国土员在下村入队巡查中,对农村土地纠纷早发现、早处理,主动排查各种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对邻里建房矛盾纠纷调处时,学会艺术调解,努力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归属两部门,国土所和乡镇村建设办,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农村中心村建设规划未出台,村民建房冻结,基层国土所人员要从农民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并做好群众思想说服工作。四是当好村民、企业用地全程“服务员”。为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这也是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基层国土所人员虽上划,但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观念始终没有变。基层国土所作为县、区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着力排忧解难,为建房用地户、单位当好“保姆”,全程代理、全程服务,如为地理偏远的群众开展送土地证上门,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国土系统学习先进性教育扎实工作所树取得成效,树立起国土队伍好形象。同时基层国土所要争取当地政府工作上支持,开展村庄整治、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五是当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守门员”。土地作为稀缺的资源,国家从粮食安全角度出发,将耕地保护落实到严之又严地步。而在基层,土地供需十分紧张,“吃饭”与“建设”矛盾更加突出。乡镇税费改革后,一些乡镇财力是捉襟见肘,就打起农田主意,以地生财,招商引资,圈占土地。对此,基层国土员要守土有责,当好国土卫士,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守护好每一寸土地,使耕地保护这条“生命线”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