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缴纳土地契税需提交的材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②土地评估报告;③土地成交确认书;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税务登记副本。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②土地评估报告;③土地成交确认书;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税务登记副本。
三、企业之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
1、转让方提供材料: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②企业双方转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③新的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⑥完税证明(高新区主管分局已审核);
2、受让方提供材料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⑧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⑨完税证明(契税、印花税)。
四、申报契税减免业务需提交的材料(母子公司)
1、减免申请报告原件—子公司(依据财税〔2012〕4号);
2、章程、验资报告—子公司;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总公司;
4、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总公司;
5、土地成交确认书复印件—–总公司;
6、已缴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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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7、已缴纳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8、工商局变更名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补办合同;②土地评估报告;③土地使用证复印件④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国土补交费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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