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是确定县、镇两级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责权,正确处理县、镇两级预算之间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财政制度。其主要内容:一是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二是划分各级预算收支范围;三是确定各级预算收支平衡办法;四是明确各级预算管理权力和责任。其实质是正确处理县、镇两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本文通过对**县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与实施的回顾与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形势变化的实际,试图寻求作为中国最基层两级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与途径选择。
一、对我县前六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回顾
自1985年我县建立乡镇财政以来,到目前先后经历了大大小小共六轮县对镇财政体制的实施和调整。从“以收定支,超收分成,支出包干”、“核定基数,递增包干,超收分成,收支挂钩”、乡镇“撤扩并”时对原基数进行的归并、完善,到在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与县对镇财政补助、与镇财政既得利益相挂钩的“一保两联”政策、到“划分税种,递增上交,收支挂钩,超收全留,歉收全赔”,再到现行在中央、省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背景下分类制定的“划分税种、确定基数、收支挂钩、确保既得、超收全留”和“划分税种、比例分成、支出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
通过前六轮县对镇(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解决了“分灶吃饭”的问题,基本明晰了各级的权责,改善了各镇的财政状况,有效地调动了全县上下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对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一是规范县与镇(街)的财力分配关系。通过县对镇(街)财权事权的合理界定,确立了镇(街)的地位和职能,促进了镇级政府新理财观的形成,使镇(街)政府真正成为有职有责有权有财的政府,对调动各镇(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发展镇级经济特别是山区镇优惠体制的实施对全县经济持续均衡的发展、推进小康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财政收入总量增长迅速且收入结构不断优化。由于镇级收入占全县收入70左右,通过财政体制的杠杆调节,镇级收入快速增长,使我县的财政总收入也同步增长,“九五”期间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1,其中镇(街)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7.8,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也由1997年的41.3提高到20xx年的53.6。三是镇街财力明显壮大。通过体制激励和平衡,镇(街)可用财力占全县的比重收1997年的24.7提高到20xx年的33.5,绝对额已突破4亿元,年均增长23.46。镇街可用财力逐步壮大,为镇街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省对县财政体制的调整及我县“保优争强、统筹发展”工作目标的确定,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面临新的课题,再加上现行体制将于20xx年底到期,如何适应改革形势,把握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已成为我县财政管理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分析
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有其深远的时代背景和政策影响。
(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影响。
1、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目前国家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进行了改革,超过省核定的退税基数外的出口退税,我县财政将负担25。由于近年来我县外贸出口发展势头较快,从20xx-20xx年,出口贸易增幅分别为172、68、72、76,呈连续高位增长态势,预计20xx年县财政要承担财力4.0亿元。预计以后年度一般贸易出口增幅均在30以上,由此出口退税绝对额过大,且财政收入获得的财力增长远远抵不过出口贸易增长带来的退税数额的增长,造成原有的财政支出结构发生巨变,从而直接影响到县镇利益分配格局,对县镇财政体制的设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2、省对县财政体制的调整。20xx年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20xx]38号),进一步明确了县级政府事权和财权,这是继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的又一次财力调整,根据该财政体制,原属我县的钱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全部上划省级。因此20xx年影响我县地方财政收入4300万,这对现行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也提出了新的调整要求。
3、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20xx年农村税费改革初出台时直接影响我县可用财力5000万元,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20xx年再出台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又直接影响我县可用财力1100万元,这为确保改革后农民负担减轻、不反弹,确保镇(街道)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此需要支付的改革成本也显而易见,这又对县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提出了新要求。
(二)适应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需要
1、推进城市化,加快一流县城建设的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第2页
需要。1999年县行政中心迁址柯桥,随着“两个一流”目标的确定,和“一主三副二群”县域城市体系的基本确立,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要求县财政集中财力加大对县域中心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投入的需求也日益增多。据统计:20xx—20xx年1—7月,我县对县域中心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投入累计已达216亿,其中财政安排30.2亿元。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要求县财政加强调控,提供更多财力支撑的需求也日益高涨。
2、贯彻“保优争强、统筹发展”工作目标的需要。财政管理体制的设立和完善应紧紧围绕县委、县府提出的总目标,运用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充分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育税源的积极性;按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三有一化”、“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等改革,重点保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新型合作医疗、城乡困难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大社保体系的构筑,保证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3、贯彻“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上级对教育、卫生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的改革要求,在教育上,我县已确立“全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在农村公共卫生上,“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也在逐步深入贯彻。因此,合理界定县镇两级政府之间事权财权,充分调动县镇两级政府共同办社会事业的积极性,需要对现有县镇财力分配格局作适当调整,以确保上级相关改革政策顺利贯彻到位。
(三)促进镇街经济持续、协调、有序发展的需要
1、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由于历史的、地域的诸多因素影响,平原镇与山区镇之间的发展差距仍客观存在,镇与镇之间财政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一些欠发达的山区镇组织收入难度很大,由此带来可支配财力较少,四个山区镇地域面积占全县44.50,辖区人口占全县的20.90,但组织收入只占全县镇(街)的3.84。虽然在前轮体制中作了适当倾斜和平衡,但积累性问题的解决还需有一个稳定的政策,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治本之策是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从财政工作上,要全面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各项指标和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重新确定财力分配和转移支付格局,进一步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同时寻求建立一种更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经济发达镇(街)有更快的发展速度,并有更多的财力贡献。
2、收入级次划分尚不准确合理。一是县行政中心迁址给县城中心带来无限商机,推动了三产发展和经济的增长,税收收入也有了新的增长点。二是但由此部分镇(街)因利益驱动,各自出台一些奖励政策,从县内其他地区“引进注册”房产企业,既妨碍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也造成县镇两级政府可用财力的流失,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和预算的严肃性;三是技术原因,未能将国税部门征收的新办企业所得税纳入镇参与体制分成收入,使该部分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在对镇的财力分配上得不到体现。
3、现行街道财政体制中事权与财权设置尚不对称。20xx年县府调整城区行政区划后,将原城区的三个镇调整为四个街道,在财政结算上作为过渡仍参照镇财政体制,这对于街道职能的顺利实现、城区维护管理和城市社区化建设等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但事过3年,现行街道财政体制中的问题也凸现出来,街道与镇之间行使政府职能有所不同,一定程度存在街道事权与财权设定不对等;即使街道之间,在综合经济实力、财政收入、财力分配等方面也存在差距,事权也不尽一致,如果县里不作调控将不利于街道间平衡、协调发展。这种事权分配上差距导致的不合理,需要通过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予以解决。
三、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方向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规范财政支出范围,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使用效益,重点支持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同时县镇两级着眼于确保完成政府职责任务,在确保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确保完成政府职责任务的前提下,区别轻重缓急,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镇级财政支出的重点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支出,以及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生态保护等建设资金。同时县对镇要继续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支出水平不低于税改前的原则,加强对镇街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基层政权稳定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以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将预算外资金科学地纳入镇财政综合预算范畴,实现综合预算分配。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早编细编预算,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推行“阳光工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率性。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对财政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健全镇财政财务内控制度,严肃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细化管理,责任到人,对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并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建账登记、定期清查、资产处置、专人管理等规定制度,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镇人大和县财政部门及要定期审查镇街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实质性审查,确保镇街财政依法理财、健康发展。以逐步建立完善镇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