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的建议
——对“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的建议
《土地管理法》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法律法规都表明,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整治的客观要求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也是其重要内容,土地整治规划是建设法治国土的重要一环。土地整治规划主要阐明土地整治战略,确定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耦合,是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依据和纲领性文件。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应互为补充,各有侧重地共同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盘”,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起到支撑作用。
我国土地整治规划既有实践基础也有国外经验借鉴
自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国已编制实施两轮土地整治规划,分别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和2012年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而且,后者由国务院批准实施,成为国土资源领域首个进入国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
经过10余年的探索实践,全国构建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体系,发布了省、市、县三级地方规划编制规程或要点,明确了当前阶段农田整治、市地整治、村庄整治、土地复垦、土地生态整治五大核心任务,形成了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等多个实施抓手,创新实践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低效土地再开发等土地整治实施机制。
“十二五”以来,湖南、浙江等8个省市陆续出台了土地整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扬州市全域式规划、上海市郊野单元规划、北京市海淀区生态导向型规划、嘉兴市基层规划探索等,都为全国规划编制提供了示范和借鉴。同时,广西龙州“小田并大块”耕地整治模式、广东“三旧”改造、四川郫县村庄综合整治、北京海淀探索规划实施机制等实践探索都为拓宽土地整治模式、创新规划实施机制积累了经验。
从国际土地整治发展的历程和趋势来看,土地整治成为推动农业发展、协调城乡发展的重要动力,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并越来越重视促进城乡土地格局、生态景观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共同投入机制与产业化运作等,这也为完善我国土地整治规划实践提供了参考借鉴。
具体来看,国外土地整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德国、荷兰、法国、俄罗斯等国家开展土地整治的时间较早,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也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土地整治工作。1886年德国颁布了第一部《土地整治法》,土地整治成为实施空间规划的重要措施,空间规划一般会编制控制性详规和更具体的建设规划,这种规划体系类似于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荷兰早在1924年颁布了第一个《土地整理法》,并编制了专门规划,其后颁布的《空间设计规划法案》明确规定了地区空间规划与土地整治项目布局的关系。其他国家,如日本的全国国土形成规划、韩国的国土综合开发规划等也都明确了土地整治的作用。
总体来看,我国土地整治规划既有国内实践基础,也有国外经验借鉴,“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规划应更注重科学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需要编制实施型土地整治规划
目前来看,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仍存在实施型规划缺位、多规整合困难、目标管理偏差等三方面问题。就本质属性而言,土地整治规划重在从实施层面通过土地整治工程、措施,重塑利用不足或利用不当的国土空间。为此,应通过制定实施有期限的土地整治规划,作为五年规划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一方面,因实施型规划缺位,导致土地利用管理与实践的冲突,需要五年实施期限的土地整治规划相衔接。目前,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采取“15+1”的规划管理方式:“15”是指规划期为15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项管理的总纲;“1”是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据每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达2~3次用地指标,调控当年全国用地配置。然而,这种“15+1”模式缺少中间层次的实施型规划,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单要制定区域土地利用的总体战略,还不得不具备极强的约束性和层层落实的强制性。编制内容事无巨细,空间安排落到地块,这明显有悖于长期规划的特性。作为规划的补充,每年计划指标的调控能力有限但弹性却很大,这使规划越到基层越不接地气,规划期越临近实施性则越差。一旦开展某项规划中未涉及的具体工作时,首先面临的工作就是“调规”。
这就意味着更加需要五年实施期限的土地整治规划,衔接土地利用总体战略,快速响应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土地利用计划安排,达到合理合规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目标。
另一方面,因土地利用规划期限长短不一,导致在规划编制时舍远期求近期,需要土地整治规划针对五年内的区域发展要求,对国土空间实施局部、可操作的调整提升。上世纪末,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衔接、融合问题就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种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持续至今,从技术上讲已经不存在太多难点,更多阻碍集中在规划定位、任务设置和职能分工上。当前,各地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三规”、“四规”合一工作,其逻辑是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为指导,与15年~20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安排相衔接,这样的“蓝图”绘到底也就是五年。
对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而言,最“合适”的做法必然是舍远期求近期,规划编制中以最小成本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基本任务,空间安排上则根据后备资源情况,空间充裕则尽可能留白,紧缺则通过调规等方式规避约束,甚至不惜违法违规。为此,要实现科学融合,必须要有目标任务、规划期限与之相匹配的实施型规划,在战略规划的指导下,针对五年内的区域发展要求,对国土空间实施局部、可操作的调整提升。
此外,因理解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土地规划只关注指标管理,需要加强对国土空间的立体管理,以土地整治规划重塑国土空间格局。当前,社会上对规划形成了一种认识偏差:五年规划管项目、土地规划管指标、城市规划管布局。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土地资源的主管部门,是要从整体上配置各类、各行业用地,实现总体效率最优、可持续,仅对指标进行管理显然很难达到这一目标。
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全面进入转型升级期,传统农业、制造业正在进入改造升级阶段,后工业化城市的发展进入内部空间的优化阶段,指标、边界的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国土空间管理的需要,要转变方式,注重空间效率、空间服务品质的提升,加强对国土空间的立体管理。具体可包括:规划管制、审批许可、市场调节、整治投入四大调控手段,尤其是土地整治工程、措施,通过长期、精确地改造、提升,达到重塑国土空间格局的目的。
“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有制度创新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也是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颁布实施的最后一个五年实施期。新常态下科学部署“十三五”时期土地利用安排,尤其要准确定位土地整治规划,既要顺利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置的主要任务,更要主动适应、调整规划目标,在任务设置、编制程序上与各级五年规划编制相耦合,在指导思想、制度设计上有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
建立完善国土规划体系。采取“50+15+5+1”的模式,加快推进国土规划的颁布实施,使之成为国土空间的顶层设计,指导我国未来50年~100年的国家空间战略设计;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定位,从中长期(15年~20年)谋划国土空间格局;强化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型、滚动型定位,转变工作方式,主动衔接各级五年规划;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增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的科学性。
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加快改进完善规划编制技术方法,突出区域资源差异性、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不同需求,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规划手段,提高决策水平。进一步明晰土地整治范畴,合理部署土地整治布局、工程,加快以空间功能为导向、优化空间格局配置、提升空间服务品质的规划空间分析技术研究,提升规划科学分析技术水平。
加快土地整治立法工作。我国土地整治起步晚,现行的规范几乎都是以国家政策、规章和地方法规等形式出现,且分布零散,在概念内涵、范围界定上也不够清晰,导致了土地整治实践工作中主体不明、程序混乱、权责不一等诸多问题。为此,必须加快推进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相关法律的进程,弥补现行土地整治规范效力低下的不足,以规范指导各类土地整治活动。
注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土地整治规划要紧扣五年实施型规划的定位,更加注重市、县层面的可操作性,更加注重项目落地,通过项目的空间布局、实施模式、实施标准、实施机制等来落实地方政府的发展政策,并构成行政管理的依据。内容上,更加注重国土空间功能,用生产、生活、生态多重功能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重新审视土地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手段上,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和市场化工具,科学界定政府、公众、企业关系,提倡由政府基于公共利益、区域统筹发展、可持续发展等目标制定并实施规划,由市场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提升规划的服务能力。
第二篇。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建议1.编制“十一·五”规划,要避免以往管理体制造成的口径混乱、“规(划)出多门”。商务部要就内外贸一体化、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和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全面规划问题同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工商局、统计局、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协商解决长期存在的口径混乱、“规(划)出多门”、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协调不力、扯皮低效的病疾。针对中国管理机构的现实状况,可否考虑提出就“十一·五”规划问题,建立以商务部为主体的“一部为主、其他为辅”的编制体制和覆盖全社会的编制口径,并为后续建立精干、协调、权威和高效的“一支笔”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2.编制“十一·五”规划要注重促成原内外贸企业的合资合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促成由传统体制、政策造就的原外贸企业和原内贸企业之间,在新时期以资本为纽带的合资合作,整合各自优势,优化全社会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资源和国内外商品产供销流程,为内外贸一体化,为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流程紧密衔接,构筑坚实的微观基础,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供体制和政策条件。
3.商务部要指导各地区科学制订“十一·五”期间覆盖全社会的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通过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阻止目前违背流通规律、“大办”流通产业,特别是“大办”物流产业的蠢事。同时,要促使《大店法》等商业立法尽快纳入立法程序,并推动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流通领域的实施细则。
4.编制“十一·五”规划,商务部要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地评估外资进入流通领域的正负效应。其中,要重点解决已经发生的违反wto规则、竞争不公平、地位不平等的问题,依法进行损害调查,尤其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宁赠友邦、不予家奴”、逢迎讨好外资企业,擅自提供“超国民待遇”,而对国内商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不闻不问等问题的发生。
5.编制“十一·五”规划要同迫切解决的问题紧密结合。例如,商务部要认真听取商贸企业的强烈呼声,深入调查全国商贸业用电价格明显高于工业企业用电的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在彻底解决计划经济时期延续至今极不公平的体制和政策问题,切实办好这件深得人心、有利于商贸业发展的实事。
6.在编制“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商务部要注重对经济背景和重大主题的独到的战略研究。中国作为经济转型国家同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流通产业落后和市场体系缺失。这是中国从排斥市场体制走向依靠市场体制过程中最艰难的转变之一,也是流通创新和市场培育的重大意义和难点要害之所在。中国原有的纵向化、条块分割、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是时时处处、有意无意专门与横向性市场流通体系“作对”、“为难”、“过不去”的体制,它使得原本可以更有效率的、更具竞争性的、内外贸一体化的商品流程和流通网络被切割得零零碎碎、混乱不堪,导致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难以计数。商务部要就此组织调研,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十一·五”期间借助流通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和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大思路。要有意识地改变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至今的“商贸部门”、“流通行业”的狭隘观念和视角,尝试着开辟全新的考察思路,着重从宏观层面集中讨论流通创新过程中的一系列事关全局的核心问题,为内外贸、市场体系和流通产业问题进入宏观经济研究层面提供新路径、建立新平台。
7.在编制“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商务部要相应提出新理论、新万法、新观点和新主张。
(1)新情况、新问题显示,对流通产业的地位和效能需要重新看。沃尔玛现象显示,凭借强大的信息技术和现代流通方式,悄然造就了流通产业在全球一体化的广阔领域引领生产、调整结构、配置资源、促进消费、抵御风险的强大功能,以往多被忽视的流通企业正在逐步取得对制造商、供应商的绝对支配地位。因此,新情况、新问题显示,对流通产业的地位和效能需要重新看。流通产业不应被继续有意无意地当作次要产业来看待,中国要将主要注意力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至今的制造业转向贸易、市场和流通业,寻求借助流通业解决原有问题的新途径。从时间角度考察,流通产业通过其消除“耽搁迟滞和断档脱销”的天然职能,可以决定国民经济的运行顺畅程度和节奏、速度;从空间角度考察,流通产业通过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的天然职能,可以决定各种经济结构。这是从时间继起和空间并存两个视角所做出的最高概括,具有很强的政策含义,同时又是寻求原创性的基本路径。
(2)基于上述理由,“十一·五”规划中纲领性的思路是确立贸易、市场和流通产业的先导地位,促成国民经济完成“第三个转变”,即促进国民经济从静态化、慢节奏、高成本、低效率向动态化、快节奏、低成本、高效率的根本转变。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是从中国的实际和面临的历史任务提出来的,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不是对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两个转变”的简单重复。时至今日,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地区无不叫喊“资本不足”、“资金短缺”,但同时又放任经济节奏的缓慢、迟滞,任凭已经投入的巨额资本沉淀、凝固或隐性闲置。现在看来,中国的主要问题不是表面上看到的“到处缺钱”,而是循环太慢,缺少“动感”,几个钱不顶一个钱。
8.编制“十一·五”规划的相关重点问题。
(1)在流通产业的企业层面、行业层面和宏观层面中,最要紧的是解决好宏观层面的问题,即着眼于宏观经济目标,将流通产业政策列入最为重要的议事日程和最高的决策层面,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现代流通业在新时期、在多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流通产业的贡献率和竞争力。
(2)从理论、体制、政策、主管机构、审批权限、企业经营范围等诸多方面加快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解决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一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
(3)建立精确、可靠、实用的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和流通状况跟踪监测体系。
(4)在深化国有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下,注重技术创新,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对传统流通业实施以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基础的现代化改造。同时,要在物流成本调查研究和物流资源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努力促进“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当前尤其要坚决制止误用违背物流规律的办法“大办”物流产业的倾向。
(5)流通现代化绝不止是第三产业的事,首先是第
一、第二产业的事。流通现代化也绝不止是东部沿海城市的事,更要关注的是农村和中西部。
(6)明确流通产业政策,加快流通产业立法,制定流通产业规划,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有竞争实力的现代流通产业集团,为活跃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造宽松条件。
(7)加快反垄断立法,加快对内开放,改变阻碍商品流通的条块分割、贸易壁垒状况。
(8)强化讲诚信、守契约、反欺诈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
第三篇:对宜昌国税系统“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建议对宜昌国税系统“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建议
即将编制“十一五”规划是指导全市国税系统2006年至2010年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对于勾画宜昌国税未来发展蓝图、推动宜昌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全市国税系统规划的编制,我们的建议是:
一、必须认清规划的环境
“十一五”期间是全市国
税系统发展进程中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也是争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此,必须审时度势,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十一五”国税事业发展的环境、形势与任务,才能科学规划,准确定向,有所作为。在分析“十一五”规划的环境时,宜从以下方面分析入手:
一是税收改革环境。即将推行的各项税收改革,从征管改革、税制改革到税务机构人事的改革,是“十一五”规划必须优先考虑的体制变量,因为这些改革不仅影响着机构发展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也影响着国税机构运行方式和管理手段。可以预见,“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入,逐渐向国际靠拢,消费型增值税得以推行,遗产税开征,两税合并,税收基本法择吉出台,税务机构逐步定型,税务机构以及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日益法制化、规范化,分税制体制也将得到规范,自行改革调整的空间将越来越小,税收征管也越来越国际化、现代化、科学化。
二是行政运作环境。在21世纪全球一体化、经济知识化、社会信息化三大发展趋势和政府公共管理现代化的推动下,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已成为新时期政府改革的主要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新的管理规范措施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将陆续推出,各方对国税部门的监督将有所强化,并对国税部门工作的质效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更高、预算偏紧、管理趋严可能是“十一五”期间行政运作环境的主要特征。因此,对于“十一五”期间的行政资源的预期应保持谨慎乐观。在“十一五”规划中,应从紧安排各项事业的预算,尽量不安排具有一定预算风险或自筹资金的项目。
三是市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十一五”时期,正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进一步实施呼应汉渝、沿江突破和建设水电名城发展战略的重要历史时期,随着夷陵区五年体制过渡期满,将加速实现与城区的整合。同时,市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归还历史欠帐都会产生旺盛的财力需求。在国税“十一五”规划中,如何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指标和未来的税制改革方向,兼顾依法治税、发展经济与税收增长,是一个比较棘手的课题。规划中,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提出合适的国税收入增长目标,并为全市“十一五”规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测算提供依据。
四是科技发展环境。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科学技术手段的新发展,为我们改善服务手段、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重组人员、机构和业务,实现管理转型和飞跃,提供新的历史契机,但也会给税收征管带来新的难题,对“十五”期间形成的税收管理思路和税收征管模式产生重大冲击,这也需要我们未雨绸缪,早作研究和规划,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二、必须遵循规划的原则
一是创新原则。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单位前进发展的内在动力。编制“十一五”规划本身就是对未知世界的描述,切忌照搬、照抄,要原创,要超越,要扬弃,改革要有新思路,管理要有新举措,发展要有新办法,才能达到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目的。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加强调查研究,扩大规划视野,加强信息资料的收集,发现、消化吸收税收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前沿理论和观点,其次,要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广泛汲取专家学者、企业老板、普通群众和广大税务干部的优秀观点和看法,第三,创新思维,缜密思考,艰苦求证,通过分析加工,结合宜昌国税工作实际,形成完整系统的创新思路,这样才能编制出高水平、高质量的规划。
二是动态原则。五年是一个比较长时期,各方变数较多,因此,要注意在规划中预留调整的空间,不要把话说满,坚持多定性,少定量,多搞些原则性的描述,少搞些过于具体的阐述,增强规划的弹性。
三是统筹原则。“十一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百事待举,资源却有限。因此只有统筹规划,才能做到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全局一盘棋,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确保国税系统的协调发展。在人力资源、办公用房、人事安排等等方面,如何统筹,不外乎四个方面:必须统筹考虑市局与区局的关系,统筹考虑新局与老局的关系,统筹考虑直属机构与区局的关系,统筹考虑夷陵局与城区各单位的关系,不可厚此薄彼,切实做到合理布局,平衡用力,统筹兼顾,以促进全市国税单位的均衡发展、不断壮大。
四是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整个规划工作的核心原则。在规划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突出两点。对外,要不断完善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执法和服务体系,
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规划成功与否的重要衡量指标;对内,要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的带队方略,以不断推动广大国税干部自身的发展为导向来指导我们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以人的能力建设为中心,积极培养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以人的潜能为中心,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人的发展环境为中心,营造适于人才潜能发挥的环境和国税文化。为此
,要牢固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努力创造鼓励人才谋事业、支持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成事业的环境,突出人才的基础作用;要积极探索“注重能力开发”的育人方式,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供学习成才机会、拓展成长锻炼渠道,创造人才成长的广阔舞台;要大胆实践“有效激励”的考核机制,通过全面实施能级管理、竞争上岗,激发员工成才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选拔任用、绩效评价机制,促使人才脱颖而出。
五是科学原则。科学原则是“十一五”规划的根本指导原则,贯彻和落实科学原则的关键是要通过系统思考、整体推进,实现收税、带队、服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在行政资源的动用方面,要从长计议,细水长流,不可轻举妄动,更不能竭泽而渔,搞一些超出实力、债留后人的工程。在行政资源争取方面,要积极争取省局、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等各方支持,着力营建一个良好的国税发展环境;在干部提拔问题上,管理权限分配要合理,选拔工作要精细,发展空间要拓展,既不能打批发,也不能搞封冻政策。成熟一个提拔一个,以利各单位形成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领导干部队伍。在税收收入问题上,要善于从经济的视野研究税收、从税收的角度服务经济,通过确立合理的增长目标,建立科学稳定的组织收入机制,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必须明确规划的重点
国税部门规划首先应对国税未来五年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其次,作为地方规划的一部分,理应向地方交代一个部门规划基本信息。同时,国税系统一个垂直的执法部门,其规划应注重与总局、省局规划的重点任务、目标的衔接,并保持鲜明的部门特色。惟有如此,才能突显重点,表现特色,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全市国税系统的“十一五”规划的重点是:
税源管理规划。强化税源管理,构建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源管理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础,是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关键。税源管理已经成为国税部门业务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必须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点,认真加以规划。通过税源管理规划,必须确立相关战略目标,即:通过深化征管改革,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完善岗责体系,引入纳税评估手段,进一步加强登记、征收、稽查间的协调配合,构建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费收入任务,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达到95以上。在规划中,对于新的征管模式、数据管理、税源监控、计划管理等等应当有所设想。
税收法治规划。税收法治是国税部门的显著特征和国税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国税事业发展重要标准。因此,税收法治规划理应成为“十一五”规划的又一重点。“十一五”期间,权势国税系统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落实总局提出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确保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执行的源头控管机制、规范运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协税护税机制,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的税收执法体系。确保税收执法程序正确率,稽查选案准确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等指标的全面提升。在规划中,对于目前已经启动而未落实的各项工作,比如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评议制度等,以及适应未来行政法治要求的新举措,在规划中应作进一步研究和阐述。
纳税服务建设规划。纳税服务已经成为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义务,纳税服务规划理应成为“十一五”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而且应包括:坚持“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以纳税人服务中心为枢纽,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纳税遵从,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纳税服务体系,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更加满意,纳税人综合满意率有新的提升等内容。规划中,对于新的服务体系、新的服务品牌、新的服务格局、新的评价考核机制等都应有所陈述。
信息化建设规划。税收信息化是实现现代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托,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在“十一五”规划中应有相应的篇幅交代。我们认为,全市国税系统“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在全市国税征管信息“大集中”系统的统一框架下,完善一个平台、实现两个覆盖、建设三大系统,即:建立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基本覆盖所有税种和工作环节,建设以征管服务、行政管理、智能分析三大系统为主要内容,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支持体系。规划中,对于外网连通域建设、网络硬件建设、辅助增值系统建设、电子行政管理系统建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等内容,应该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是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力量和根本保障。关于人力资源方面,在“十一五”规划中也应重点泼墨,加以描述。规划中,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的带队理念,突出能力素质建设,打造高效能领导班子、实现教育转型,提高综合素质,深化能级管理,建设竞争激励机制、健全反腐保廉制度等等方面,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划,以锻造一支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清正廉洁的人才队伍,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文化建设规划。组织文化是既一个单位的社会标识,也是推动一个单位全面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和精神支柱,所以,“十一五”规划不应缺少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在规划中,应明确提出全面创建学习型组织,进一步形成具有激励人、引导人的共同愿景,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理念,系统思考、持续创新的能力习惯,动态开放、有机协调的组织结构,务求实效、有效执行的行为能力,构建富于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的组织文化体系,为宜昌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对于学习平台的创新、行政管理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等等,都应在规划中提出明确的思路。
第四篇:中国科协“十三五”信息化应用规划编制建议中国科协“十三五”信息化应用规划编制建议
2015年03月13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在企业转型升级、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以及国际竞争中均具有关键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正在研究编制信息化应用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即2016到2020年的规划,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标志性意义的全新规划,将开启未来五年信息化建设的新篇章,需要高度重视。
信息化规划是一个立足现状、面向未来,按照业务战略要求研究设定it战略目标、建设原则、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以及具体信息系统设计、投资估算、roadmap和it治理机制完善建议的系统过程。要制定一个科学的五年专项规划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首先要明确现状和问题,找到不足和差距,为进一步改进提供依据;其次要洞察未来的发展趋势、明确未来的发展环境;第三,要明确未来的目标和实施步骤,抓住重点,提纲挈领,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面前不至于顾此失彼甚至迷失方向。有鉴于此,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信息化应用的成就与问题,第二部分介绍未来几年信息化应用可能会出现的新趋势和新方向,第三部分对如何制定规划提出几点具体建议。但愿本文能对您制定“十三五”信息化应用规划有所帮助。
一、“十二五”期间信息化应用的成就与问题
1、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就
到“十二五”末期,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信息化建设均得到了各界的高度重视,多年的it投资和建设使信息化效果初显,取得了如下几方面的成效:
(1)信息化的重要性和意义已得到共识
意识决定行动,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对信息化的认识水平决定着信息化的建设层次。长久以来,大家普遍认为,影响信息化发展的主要障碍是资金不到位,领导不重视,业务人员不支持。但在“十二五”期间,这种形势已发生重大转变。目前,大多数领导已经开始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认识到信息化是实现深化改革、业务创新的重要手段,纷纷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开展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各业务部门也积极参与、出谋划策,大家对信息化寄予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2)信息化应用逐步深入,全面支撑业务运营
我国信息化发展与世界各国一样,经历了从“点”到“线”,连“线”成“面”,再从“面”到“体”的发展过程。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信息化首先在局部和部门内部开展,被称之为“点上的应用”。随着网络的发展,逐步建立各种业务信息系统,即“线上的应用”。其后,为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工作协同,在“点”和“线”的基础上,开始建立“面”上的应用。随着各个层面、方面应用的完善,整个组织、地区、行业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逐步实现上下游价值链一体化、多层面垂直一体化,并最终使业务得到立“体”化支撑。
(3)信息化从技术驱动开始向业务和战略驱动转化
信息化建设初期,由于组织对信息化的认识不足,信息化发展模式是技术驱动,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于it技术厂商。随着信息化效益的初步显现,组织的信息化意识逐步增强,信息化逐步向业务驱动转化,业务和it部门在业务与管理创新方面的合作日趋紧密,it与业务的一致性大大提升。伴随着外部环境的深度变革和信息化的创新应用,信息化建设在某些行业正逐步迈入战略驱动模式阶段,业务和it深度融合、深度协同,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将实现跨组织、跨行业、跨地区的全社会协同,形成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格局。
2、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看到成绩的同时,人们也开始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
(1)缺乏总体架构设计,信息化建设仍然处于无序状态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六、工期
本项目完成时间。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及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时间要求(2017年11月30日前),按期提交相关成果。成交供应商所提交成果内容、格式等须符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及淄博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