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的实践与思考
一、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取得的成效
对于江安来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虽是牛刀初试,但确实带来了直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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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促进了审计结果公告的积极推行。从2005年开始,江安县政府每年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同级审”报告中均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情况以及查出的问题作了报告,并通过《新江安》报和党政网向社会公告,重点对审减工程款金额较大和审减率达20%的项目进行了披露。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全部进行了公告,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有力的推动了审计结果的公开。
(三)促进了行业的规范管理。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如2004年,县规划和建设局采纳审计建议,对一施工企业决算报价近500万元的竹都大道西延工程初步核减130万元工程款,后经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再次审减工程款70万元。2005年,在对县幼儿园教学楼危改工程效益审计时发现,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签证)不严格,后通过多次现场勘察、开挖隐蔽基础,发现送审竣工图与实际不符,基础超深平均多计约1米,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4万元。为此,县教育局采纳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建议,在以后的政府投资工程中,不仅注重工程管理,而且对部分学校有重大建设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责任追究,从源头上防范工程管理的漏洞。
(四)促进了审计权威性的树立。2006年,“水石路”施工单位不按照政府投资效益审计结论结算工程款,将水清镇政府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拖欠工程款的民事诉讼。后经宜宾县人民法院审理,该院采信了江安县审计局作出的审减工程款58万元的审计结论,维护了审计的权威。同时,通过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力度,不仅使审计查处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意识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