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全力保护饮用水源地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在市政协保障饮用水安全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年8月21日
各们领导、各位委员:
市委市政府和我局历年来一直将饮用水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饮用水源地的监管和保护,连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目前我市除南来桥镇外的其他地区已实施区域供水,江洲金州水务有限公司二墩港取水口得到有效的保护,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被专家、领导誉为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做得最好的两个县级市之一。
一、近年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严格督促检查,彻底清除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隐患。早几年组织了联合执法行动,关闭了对处在二墩港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对供水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江洲市中保机电设备公司金属制品分厂排污口。并经多方协调,关闭了金山学院排江的生活污水排污口,改为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是督促关停乡镇取水口,推进区域供水的实施。积极推进区域供水的实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取水口按照省人大《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推进取水口的关闭,向三茅镇政府函发了《关于实行集中供水拆除丰裕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口设施的函》(扬环[2010]18号)和油坊镇政府函发了《关于实行集中供水拆除原长旺水厂取水口设施的函》(扬环[2010]19号)。经我局的不断督促推进和各镇区政府的协调努力,目前已关闭了丰裕取水口、兴隆取水口、永胜取水口和八桥取水口,并拆除了从长江取水设施;长1
旺取水口停止了从长江取用民用水,仅供环太集团制用工业用水;旧地取水口和油坊取水口作为我市的应急水源,已实施了区域供水,仅定时少量从长江取水以保持制水设施的完好。省环保厅2010年下发了《关于上报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函》(苏环函[2010]361号),我市结合实际,讨论并建议市政府关停南来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经市长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作出了《关于取消江洲市南来桥镇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报告》(扬政发[2010]72号),实施区域供水,目前该镇正在积极实施。
三是重新划定其
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我市2005年比照《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南水北调东线标准,由市政府印发了《江洲市饮用水取水口保护与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扬政发[2005]100号),调整了市二水厂取水口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2008年9月,《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后,我市根据其要求,重新对二墩港水源地
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作了划分并上报,2009年1月6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批复同意了我市重新划定的二墩港水源地
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重新划定的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一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二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准保护区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四是修订保护规划,竖立保护区界标。根据省人大《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我市重新调整了保护区划分标准,市规划局编制了《江洲市长江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了讨论,2010年10月24日批复同意(扬政复字[2010]44号)。同时我市根据省人大《决定》划定的保护区范围,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在二墩港取水口处设立了一块大型取水口水上警示牌和饮用水源陆上图形标志,取水口四周设立了水上警示围栏。在取水口处设立了饮用水源地陆上图形标,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四周设立了水上围栏,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设立了界标和交通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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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海事部门加强巡查,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及时响应、及时处臵。
三是港务部门加强二墩港汽渡码头管理,严禁过江车辆和人员向江中丢弃垃圾和排放污水,或适时关闭。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