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处置及分批排放申报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

受理金山区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处置计划审核,核发处置证。

所需资格、条件

1、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的回填处置场所;

2、渣土处置工地(场所)采取和落实防污染措施;

3、运输车辆符合渣土密闭化运输要求

办事流程

1、申报;

2、受理;

3、审核;

4、核发处置证;

5、缴纳处置费

办事所需申报材料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排放处置计划与方案;

2、施工图纸。地下基础开挖施工平、立面图、基础桩平面布置与结构施工图。

3、与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签订的《渣土处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一式三份;

4、涉及住房建设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施工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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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办公室)57932106(信访室)57933176

(市容环境科)57953782

咨询电话:金山区环境卫生管理署5793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