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处置及分批排放申报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
受理金山区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处置计划审核,核发处置证。
所需资格、条件
1、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的回填处置场所;
2、渣土处置工地(场所)采取和落实防污染措施;
3、运输车辆符合渣土密闭化运输要求。
办事流程
1、申报;
2、受理;
3、审核;
4、核发处置证;
5、缴纳处置费。
办事所需申报材料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排放处置计划与方案;
2、施工图纸。地下基础开挖施工平、立面图、基础桩平面布置与结构施工图。
3、与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签订的《渣土处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一式三份;
4、涉及住房建设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施工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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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科)5795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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