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县委组织部20**年培训计划,从今天开始,我们在这里举行为期x天的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绿色发展意识、环保责任意识、依法防治意识,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思想基础、理论基础、法治基础,不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对这次培训班,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县委党校、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也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当前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精心安排了授课内容,邀请了环保工作经验丰富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x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x同志以及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有深入研究的县委党校老师为我们授课,课程内容丰富全面、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希望大家把握好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知识,努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借此机会,下面我强调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
早在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首次明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这一理念,至今仍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思想。20**年11月,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的新目标,“生态文明”首次被写入新修订的《党章》,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为我们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指引和强大的实践动力。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一重要论述,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了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位置。20**年3月,“生态文明”被写入新修订的《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之名确立生态文明的重要性。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国法律中的全面贯彻奠定了规范基础,为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民法制度保障。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希望和困难同在,机遇和挑战共存,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初步的,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生态环境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和全县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二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责任等还有待进一步靠实,个别部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三是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滞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性、相容性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等。这些问题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更主要的还是思想认识问题和作风问题,说明我们个别部门及领导干部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上还有差距,还没有真正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深远意义,还没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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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同志们,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得的发展机遇、重大的政治责任、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主动担当、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祝愿大家在学习上有新进步、思想上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突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