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规划验收所需资料清单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书面申请: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报告;

(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图附件;

(三)规划部门定、验线,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量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和竣工测量图

第五条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尺寸、正负零点及绿化、停车场、出入口、周边道路情况等规划控制指标(在竣工总平面图中标明);

(二)建筑物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长度和进深、建筑分层尺寸、建筑间距及室内外地面标高。第六条市政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面道路工程:道路中心线、道路横断面、道路交叉口、主要控制点坐标、车站设置;

(二)高架道路工程:线路走向、主要控制点坐标、上下匝道的

设置、车站设置;

(三)市政管线工程。管线的中心线位置、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坐标高程、管线敷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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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面道路工程:道路宽度、等级、道路中心线、交叉口与横断面设计、主要控制点高程、道路绿地率、附属设施、车站设置等;

(二)高架道路工程:与地区道路的协调,线路走向、控制点坐标、净高、上下匝道的设置、车站设置等;

(三)市政管线工程。管线性质、中心线位置、平面布置、竖向面置、断面、走向、坐标、标高、架埋方式、架设高度或者埋置深度、管径、管线间水平垂直距离及交叉点处理、管线敷设与行道树、绿化、市容景观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