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的通知(京国土%E6%88

【发布单位】

北京市

【发布文号】

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发布日期】

2003-07-10【生效日期】

2003-07-1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拆迁单位、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现予印发,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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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第六条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按照《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京房地评字[1996]573号)和《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京房地评字[1996]655号)执行。

第七条第七条本规则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